桃園 行賄未遂 市政顧問、廠商遭訴
桃園龜山67歲吳姓食材原物料供應商因想要擴充廠區,106年起數次向桃園市經濟發展局申請農牧用地擴廠使用,都被經發局認為不符規定駁回。吳112年3月透過蕭姓市政顧問找上經發局熊姓副局長,試圖以300萬元行賄遭拒,檢方依行賄罪起訴吳男、蕭男。
檢方調查,吳姓男子106年12月29日起因廠區不敷使用,向經發局申請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擴廠,但經發局依「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及「桃園市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審查認定基準」前往會勘,認為未達建蔽率標準,107年1月10日駁回。
吳男陸續在110年2月24日、10月5日、111年10月4日提出申請,經發局則於110年5月7日、7月6日、11月24日、112年1月10日、6月16日現場會勘,認為現場沒有生產行為尚暫放他廠機器設備、無製造加工行為、現場存放衛生局查封物料等,認為欠缺擴廠合理性及必要性,未予核准。
吳男為求順利通過,於112年1、2月間某日與擔任市政顧問的蕭姓建設公司負責人商議,吳男112年3月22日下午把裝有300萬元現金的袋子給蕭,再由蕭出面邀約熊姓副局長,隔天晚間蕭、熊在市府前餐廳聚餐,蕭男用餐期間打開袋子,希望熊護航通過,但熊當場拒絕,隔天回報政風東窗事發。
檢方認為,吳男、蕭男所為涉犯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賄賂罪,2人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也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