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8温予菱/台中報導

清水運動中心變賣場 市府罰1000元

未報備辦家具展 民眾傻眼、議員批荒謬 運動局指最重可處2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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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清水國民暨兒童運動中心傳出租借給家具業者舉行名床家具展,運動局證實營運廠商此次出租出去,除不符運動相關服務目的,且未事先報局處備查,皆違反OT契約。(王立任提供/温予菱台中傳真)

台中市清水國民暨兒童運動中心去年10月啟用,不料僅營運數月,卻傳出場館6日起舉行名床家具展,令不少在地運動愛好者傻眼。對此,台中市議員王立任7日直呼荒謬,嚴正要求市府立即說明並導正錯誤,別讓商業利益凌駕市民運動的權益。台中市運動局回應,營運廠商此次出租出去,除不符運動相關服務目的,且未事先報局處備查,皆違反OT契約,已開罰1000元。

 清水國民暨兒童運動中心開幕僅4個月,未料近期有民眾前往運動時發現,場館外擴音器竟強力推播舉辦家具展訊息,不但感到不可思議,更憂心「運動場變家具店」後,嚴重影響市民運動權益。

 王立任表示,看到清水國民運動中心啟用才短短4個月,場館內竟擺滿沙發與床墊,他感到非常荒謬,這座耗資6.4億元興建的運動空間,理應是海線鄉親揮灑汗水的場地,如今卻變成了家具展售場所,完全背離了興建初衷,更是對市民權益的莫大諷刺。

 王立任說明,過去宜蘭運動中心曾辦理「運動鞋」特賣就被認定違約,現在台中市政府竟放任業者在球場販賣家具,他更擔心的是,現場造價昂貴的專業運動地板,若因不當搬運造成毀損,造成場地損毀,嚴正要求中市府立即說明並導正錯誤,別讓商業利益凌駕市民運動的權益,立即將空間還給海線鄉親。

 運動局回應,清水國民暨兒童運動中心係依促參法委託營運,除提供球場、游泳池、體適能設施服務外,並附設有商業設施空間,提供簡易餐飲、販售商品等運動相關服務為主,但必需事先以書面申請並經局處同意後,始得委託或出租他人。

 運動局說,經查清水國兒運營運廠商,此次出租商業設施空間給家具業者辦理特賣會,雖未使用運動設施空間,但不符運動相關服務目的,且未事先報局處備查,已違反契約,已立即要求廠商改善,並處以1000元違約金,若連續3次未改善則不排除對廠商連續處罰至5000元,另情節重大違約得處以2萬元懲罰性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