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 罷綠委假連署 許宇甄否認知情
屏東地院審理罷免民進黨原民立委伍麗華不實連署案,9日傳喚國民黨組發會前主委、立委許宇甄。許否認犯罪,強調不知情亦未指示任何人抄寫名冊。全案屏東地檢署於去年共起訴9人,目前包括許宇甄、立委盧縣一、罷免案領銜人張芳碩不認罪外,其餘6名國民黨工、幹部及志工皆已認罪。
屏檢偵辦伍麗華罷免涉不實連署案,去年10月依偽造文書、違反選罷法及個資法等罪,起訴許宇甄及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組發會專委謝友光、李得全、組發會編審柯達昱、隋承翰、志工團長萬培傑、立委盧縣一、罷免案領銜人張芳碩共9人。
屏東地院昨日進行準備程序庭,被告與檢方主要針對部分證據能力產生爭執,許宇甄委任律師表示,檢方偵辦時提出許宇甄與國民黨組織部主任徐孟正的Line對話紀錄不完整,且部分證據屬傳聞證據,沒有和當事人對質過,故不具證據力,另外,部分對話沒日期,也看不出是不是連續對話,要求檢方提供完整對話紀錄。
檢方表示,偵查過程中有提供對話紀錄給許宇甄閱覽,許未提出爭執;至於許的律師主張對話紀錄不完整,代表對方有看過完整對話紀錄,應由對方提供。證人部分,要求傳喚徐孟正、黃碧雲及李得全出庭和許宇甄對質。
許的律師則說,偵查時檢方未提供完整對話紀錄,且刑事訴訟法規範,證據要由檢察官負舉證責任,而非由被告舉無罪證據,要求調取完整對話紀錄,若無法調得,則要求勘驗徐孟正遭另案扣押的手機。
伍麗華的委任律師表示,許宇甄稱沒有指示抄寫,但全案其他被告認罪,皆指受黨內高層指示,抄寫地點就在中央黨部,認為許宇甄所述不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