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2邱立雅/竹縣報導

豐采520案辯論終結 楊文科批檢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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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長楊文科(左三)11日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右為檢察官團隊,在一整個上午的針鋒相對後,兩批人馬一前一後由不同出口離去。(邱立雅攝)

 新竹縣竹北市的豐采520道路坍塌案件經過2年偵查、1年審理,11日預估為辯論終結日,公訴人以「猛虎出閘」來形容坍塌事件主因,認為建商違背《建築法》第58條,也認為新竹縣長楊文科為整起事件的「影武者」。楊文科辯護人則批公訴人邏輯錯誤,反諷公訴人心證很成功、推論非常多,應判楊文科無罪。楊文科也當庭稱檢察官論告是斷章取義。

 檢察官依據《建築法》第58條指出,工務處的首要職責是維護公共安全。一旦發現工地有危險就應勒令停工,且復工的前提必須是原本導致停工的「原因消滅」,否則即屬違法放寬管制。檢方將危險工地比喻為「猛虎」,若公務員在因果關係未截斷前隨意准許復工,等同讓猛虎出閘,必然導致道路再次坍塌 。

 檢察官更斥工務處致電地檢署詢問能否復工,卻未能檢附鑑定報告,但邏輯上要解除管制,必須要有理由,也就是鑑定,或是有技師簽章。此外,檢察官也數次提及縣府成立專案小組要查明原因,但事後卻又試圖跳過專案小組審查,為復工量身訂製而增加1場會勘。

 針對檢方指控,楊文科強調自己需同時顧及民代、住戶與建商訴求,檢方的論告是斷章取義,遭到質疑,他無法接受。

 楊文科辯護人則主張,法律並未明文規定復工前必須經過專案小組或取得鑑定報告,檢方指控的復工標準純屬自創。辯護人指出,天坑成因複雜,可能與早期地質或道路回填有關。律師批起訴書多屬捕風捉影與推論,請求法院依證據判決楊文科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