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4廖素慧/嘉義報導

假冒阿里山茶 嘉義母女3人遭訴

image
嘉義縣蔡姓母女將混充印尼茶的茶葉包裝成阿里山茶販售,遭嘉義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等罪提起公訴。(嘉檢提供/廖素慧嘉義傳真)

 嘉義縣蔡姓女子與2名女兒開設茶行賣茶,遭控以低價印尼茶葉、南投低海拔茶葉,混充為「阿里山高山茶」與「福壽梨山茶」,在實體店面及網路平台販售。全案經嘉義地檢署偵結後,依詐欺取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起訴母女3人。

 檢方起訴指出,51歲蔡女是嘉義縣中埔鄉某家企業社實際負責人,2名羅姓女兒分別是該企業社員工、番路鄉某茶行負責人。蔡女自民國113年11月起,以每斤550元價格購入印尼金萱茶,並另外採購每斤280元至600元不等的南投低海拔四季春及烏龍茶。

 母女3人分工合作在嘉義中埔住處將上述廉價茶葉按比例混合後,再將混合茶葉以每150公克為1包,用印有「阿里山」、「青花瓷」等字樣的藍白色或金色袋子包裝,將廉價的混合茶冒充高海拔、高品質的阿里山名茶,以每台斤700元至800元價格,在番路鄉自營茶行及網路電商平台販售。

 蔡婦又以同樣手法,將印尼金萱茶混入樟樹湖高山茶,將混合茶葉以每150公克為1包裝入印有「台灣阿里山茶區」、「樟樹湖高冷茶」字體的藍白色包裝袋內,以及將混合台灣梨山茶的茶葉以每150公克為1包,裝入印有「台灣」、「福壽梨山」的黃綠色包裝袋內,陳列在上述番路鄉的自營茶行對外販售。

 母女3人在調查及偵訊中坦承不諱,檢方認定,3人以虛偽標示誤導消費者,牟取不法暴利,涉嫌共同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摻偽食品等罪,不法獲利共計2萬3792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