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5郭良傑/台南報導

起訴4人 移工搭火車丟400萬 揭洗錢2.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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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查扣越南籍胡姓男子遺失在台鐵列車上的400萬元現款,進而查出潘黎姓婦人等人涉洗錢2億多元。(資料照片/郭良傑台南傳真)

 去年5月7日越南籍胡姓男子不明原因將新台幣400萬元遺失在台鐵列車上,引發關注。真相揭曉,台南地檢署指揮鐵路警察局查出非法地下匯兌案,潘黎姓婦人雇用胡男、潘莊姓女子及另一組蔡姓男子、制姓妻子等人共匯兌924次,非法匯出2億3千多萬元,依違反銀行法起訴4人。胡姓男子已於去年5月16日逃回越南,檢方對他發布通緝。

 案發當天,在台南市永康區經營小吃部掩護地下匯兌的潘黎姓婦人,受人委託匯越南盾至指定的越南國內銀行帳戶後,交代胡姓男子前往台南市中洲工業區收取新台幣400萬元欲攜回小吃部,沒想到被胡男大意遺失在區間車上。胡男向台鐵求助,最後在新營站被列車長發現而曝光。

 檢方查出33歲潘黎姓婦人雇用胡男與22歲潘莊姓女子幫她從事地下匯兌,2名婦人負責接洽客戶,胡男負責出外收現款,台灣籍蔡姓男子與越南籍制姓妻子涉也從事地下匯兌。

 檢警調閱監視器、台鐵搭乘紀錄,取得胡姓男子手機還原通聯記錄後,進行金流分析,再到小吃部搜索,查出潘黎姓婦人的小吃部自112年2月至114年5月間,接受在台越南籍人士,委託匯款越南盾到指定的越南國內銀行帳戶,委託人再以現金或匯款交付新台幣,每筆依匯兌金額,收取新台幣50元至300元(最常見為100元)手續費(俗稱水錢),共匯兌至少2億3千多萬元新台幣。

 檢警另查獲我國籍蔡姓男子與制姓妻子(原越南籍已歸化)從事非法地下匯兌新台幣108萬餘元,檢方最後將4人依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