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2柯毓庭/新北報導

新北 選舉小物藏眉角 菜瓜布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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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巧慧(前排左)日前到市場掃街,分送菜瓜布。(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前排右三)日到新北市新店區太平宮參拜、發福袋。(本報資料照片)

 民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倒數,新北市各參選人推出藏有巧思的選舉小物、文宣品,包含常見的便攜式衛生紙,希望吸引民眾目光,達到傳播效果。但選擇分送的文宣品也有「眉角」,除了分送東西是否實用、能有效被民眾看到、記住外,金額也不能誤觸法律紅線。

 資深議員助理說,文宣品最需要考量的就是「吸睛」,另外也要容易攜帶、有實用性,幕僚在發放文宣時,除了候選人自身魅力、名氣會吸引民眾搶拿文宣外,注意發放地點、時間,挑選相對應適合的文宣品也較容易引起民眾興趣。

 資深議員助理舉例,在捷運站要分送面紙、溼紙巾,才會有人拿。如果到菜市場掃街拜票,就準備菜瓜布等物品,來逛市場的民眾才會有興趣。若是過年期間,候選人也會選擇分送福袋替代一般文宣品,讓民眾沾沾喜氣。

 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巧慧日前到傳統市場掃街時,就選擇分送實用的菜瓜布,婆婆媽媽們熱烈搶拿;另外,國民黨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到新店太平宮走春時分送福袋,靠著其魅力與名氣,也吸引不少民眾排隊領取。

 值得一提,文宣品除了吸睛、實用外,也要注意金額。目前法界一般以20餘年前法務部定下的候選人贈送文宣禮品價額標準「30元賄選標準」作為門檻,但近期因物價上漲,實務上有將賄選門檻放寬的趨勢。

 除了單價不能超過30元外,綠營提名的候選人還必須確認分送文宣品是否為「大陸製造」或是使用簡體字等問題,顯見選戰並不如外界想像簡單,光是分發文宣品就存在大學問,更凸顯候選人必須找到強而有力的助手,才有可能在選戰中取得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