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0林偉信、李京昇/連線報導

涉詐洗錢5.8億 滿堂紅老闆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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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火鍋店「滿堂紅」負責人蔡閔如(左三)協助詐騙集團洗錢,遭起訴求刑10年。(本報資料照片)

 過去曾紅極一時的連鎖麻辣鍋店「滿堂紅」,負責人蔡閔如被控以多家公司人頭帳戶隱匿多層洗錢,協助詐團掩飾贓款5287萬餘元,台北地檢署9日偵結,依詐欺等罪起訴蔡等18人,檢方斥責蔡女企圖提供契約以躲避銀行風險控管,且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0年。檢警另查出蔡女還利用14家公司提供帳戶幫助洗錢,涉詐金額逾5.8億。

 羈押中的蔡閔如等4人今(10)日將移審台北地院;北檢認為,蔡女等人與詐欺集團合作出金,而詐團成員身分尚未明朗,有溯源追查必要,建請法院續行羈押4人,以利擴大偵辦。

 本案是位於台中的刑事局電偵大隊第2隊起案,報請北檢指揮偵辦。北檢起訴指出,48歲蔡女從民國114年7月起與詐團合作,從事提領、收受贓款及回流款項(俗稱「回水」)等工作,蔡負責聯繫機房,掌握贓款匯入時間,並預先取得前1層人頭帳戶申辦人,或詐欺被害人的證件圖檔,便於指示員工製作假合約,以躲避銀行及偵查機關稽核調查。

 詐團自去年4月至8月期間,以假投資、假檢警詐騙,被害財損約5287萬餘元。蔡女指揮共犯將贓款層轉至第2至6層帳戶,轉匯或提領後,再「回水」給詐團。涉案者部分有竹聯幫背景,另有人是地政士。

 檢警溯源查出,蔡女另聘請會計師設置公司內帳,開立假發票洗錢,擴大清查涉詐帳戶達88個,詐騙總金額高達5億8790萬元。檢警今年1月發動第2波拘搜行動,經查蔡女遊說其他公司負責人提供公司戶,除可抽佣,並可美化金流以利申貸,共14家公司銀行帳戶在蔡女掌控下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