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粧違規廣告 新北去年罰885件
網路件數占9成
不實藥品廣告時有所聞,新北市衛生局民國114年針對誇大不實、未經核准的食藥粧等違規廣告,統計開罰885件,罰鍰總額達6089萬元,其中9成來自網路廣告,顯見網路廣告門檻低、傳播快,衛生局呼籲,民眾購買前務必審慎思考、仔細閱讀包裝標示,並詢問專業人士。
衛生局副局長馬景野說明,統計114年違規產品廣告共計885件,其中以食品類594件最多、占比67%,其次為化粧品類203件、占比23%,藥品及醫療器材類73件、占比8%,一般商品15件、占比2%。
違規食品廣告多宣稱「減肥瘦身」、「改善肌膚」等誇大用語,化粧品廣告則以宣稱「除皺」、「促進細胞作用」等為主,藥品及醫療器材以未具藥商資格或未經核准即刊登廣告為多,一般商品則以常見宣稱改善婦科疾病或具止痛消炎效果,都容易使消費者對產品功能產生誤解。
馬景野指出,違規廣告刊登媒體以網路807件為主、占比高達91%,其次分別為電視頻道65件、占比7%,平面媒體7件、占比1%,顯示網路刊登門檻低、傳播速度快,加上社群平台與通訊軟體普及,間接推升網路違規廣告比例。
衛生局分析,114年裁罰金額破百萬元廣告商,違規第一名為歐瑞生醫科技有限公司,累計開罰共240.8萬元,其中「速效蔓越莓私密益菌膠囊」食品,暗示「泌尿道好順暢」等特定功效;第二名為游姓個人賣家裁罰共198萬元,刊登「幾丁聚醣」食品,宣稱有助改善高血壓、高血脂等症狀,嚴重誤導消費者。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廣告內容過於神奇、強調短時間見效者,購買前務必冷靜思考是否需要、詳細閱讀產品包裝及請教專業人員的建議,蒐集正確資訊,商家及媒體平台刊登產品廣告前,務必先了解廣告相關法規,以免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