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醫針灸 中藥房拍檔也判刑
新竹林姓男子未取得醫師資格,卻長期以林醫師自居,在新竹市內非法把脈、針灸並開立處方箋,再由配合的中藥房配藥牟利。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林姓男子與中藥房業者溫姓男子各6個月有期徒刑,均宣告緩刑2年,並須各向公庫支付15萬元及10萬元。
林男自民國112年8月起,在新竹市成立「台灣導引技法研究會籌備處」,對外發送登載「林醫師」頭銜的名片。另一名被告溫男則在經營的中藥房內,主動向求診民眾推薦林男,引導民眾前往預約看診。
林男在據點內為病患把脈、問診,隨後以毛筆書寫印有「天無藏私人貫之」紅字的處方箋,要求病患前往溫男的中藥房調劑科技中藥,或購買名為「清高舒解」的飲品。林男甚至在現場準備針灸設備,為民眾針灸。
新竹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後,移送檢警偵辦,警方發動搜索,當場在兩處據點扣得處方箋、預約時程表、針灸針及用過的廢棄針頭等證物。據調查,民眾前往看診取藥的費用從數百元至4000元不等,林男與溫男繳回犯罪所得4200元及3萬2000元。
法官審理時認為,醫師制度是為了保障大眾在安全的環境下接受醫療服務,林男無照行醫,溫男則居中轉介並配合調劑,行為已對患者造成潛在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