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4賴佑維/桃園報導

懷疑偷吃麵包刺死房東 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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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桃園市蔡姓男子懷疑陳姓房東偷吃麵包,竟持刀刺殺,陳送醫不治。桃園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判處15年。(賴佑維攝)

 32歲桃園市蔡姓男子向陳男承租客廳床鋪,去年4月9日蔡男發現麵包不見,懷疑是陳男所竊,但陳否認,蔡氣憤持刀詢問未果刺向陳男左肩,陳送醫後不治。桃園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

 據了解,蔡男跟陳男原本是同事,因陳男在楊梅有間有水沒電的房屋,以每月2000元租金向陳男租住,陳男獨自睡在房間,蔡和其他2名臨時工睡在客廳。但陳男有時會偷吃蔡男的食物,也曾發生過陳男否認偷吃東西,直到蔡男毆打陳男才坦承。

 蔡男因每天都有飲酒習慣,事發當天發現2個麵包不見,袋子被丟在客廳桌上,懷疑是陳男偷吃,但陳男否認,蔡男氣憤下持刀再詢問陳男未果,持刀刺向其左肩,另外2名室友發現趕緊報案,陳男送醫後不治,警方酒測發現蔡男酒測值達0.73毫克。

 國民法庭法官認為,蔡男有酒精使用障礙症、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此案發生原因與陳男過節及蔡男情緒控制能力有關,但僅因懷疑陳男偷吃麵包,且持續否認,即不思理性溝通處理,就持刀殺害蔡男,其思考模式屬偏執,主觀惡性及可責性確實重大。

 國民法官也提到,蔡男持刀穿刺陳男左肩胛骨,穿入左側胸腔,傷及肺葉導致大量出血死亡,行為時下手甚重,死亡結果導致陳男家屬頓失至親,天人永隔,造成永難彌平的傷痛,足認犯罪所生損害極為嚴重,另考量蔡男尚未與陳男家屬和解,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