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錯扣 議員促宣導救助金專戶
確保專款專用 避免弱勢因救命錢遭凍結陷入絕境 北市社會局將加強宣傳
民眾生計困難可向地方政府申請生活補助,不過,依《強制執行法》規定,若銀行帳戶因債務或罰單遭強制執行扣押,債務人依法領取的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則不得執行,民眾必須事後再申請解凍帳戶才領得到錢,實在難以應急,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民眾要預防被「錯扣」,可先開立「社會救助金專戶」,但北市社會局對相關業務宣導不足。社會局回應,會持續加強宣傳。
游淑慧近日接到1件令人揪心的陳情案,1位獨自撫養3名子女的單親家長,平日依靠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維持生計,卻因無力繳納罰單,領取補助的銀行帳戶突然遭到法院強制執行扣押,家長萬分焦急向她求救,「房租、孩子的生活費都在那個帳戶裡,這下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游淑慧指出,依據《強制執行法》明文規定,債務人依法領取的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的對象,所以要保障這份「救命錢」不被錯扣、凍結,最好的防線就是先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 「社會救助金專戶」,確保專款專用,但很多民眾都不知道。
她表示,經協助民眾向行政執行署提出異議後,趕在房租到期前1天成功解凍帳戶,但也發現社會局有「行政盲點」。目前社會局因補助需經審查、不一定通過,因此並未在民眾申請初期就宣傳專戶資訊,導致許多弱勢民眾在帳戶被凍結、陷入絕境時,才驚覺有申請專戶的選項。
游淑慧強調,社會局應該是弱勢群眾的「撐傘人」,不能只有冰冷的程序,更要具備同理心讓行政服務更有溫度,她已要求社會局在民眾申請相關補助時,應同步宣導開立救助金專戶的資訊,在得知民眾帳戶遭強制執行時,也應第一時間協助向執行分署聲明異議,而非讓民眾自力救濟。
社會局回應,民眾若要申請救助金專戶,可至社會局櫃台附上郵局存摺影本提出申請,約在8個日曆天後會收到掛號的函覆公文,再攜帶公文正本、郵局存摺及身分證、印章前往指定郵局開立專戶,最後再回到戶籍地區公所辦理變更匯款帳號至新設立救助金專戶,會持續加強宣傳專戶開立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