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0張鎧乙/新北報導

新北 漁船觸礁沉沒未補助 民代聲援

沒全損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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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鋐668號」漁船18日清晨在麟山鼻外海作業時不慎觸礁,船員緊急返航,但因進水情形嚴重,最終仍在港內沉船。(石門區公所提供/張鎧乙新北傳真)

 「富鋐668號」(CT4-1503)漁船18日清晨自新北市石門區富基漁港出海後,在麟山鼻外海發生觸礁事故,所幸未有人員傷亡。新北市漁業處表示,已協助防止油汙擴散,但因船體未達滅失標準,不符災害補助條件。國民黨議員陳家琪呼籲相關單位協助漁民度過生計難關。

 石門區公所指出,該船於18日上午4時許出海作業,在麟山鼻外海撞擊礁石,造成船底破損進水。船員發現異狀後立即折返富基漁港,並停靠於多功能碼頭,但因進水情形持續惡化,最終仍發生沉船情形。

 所幸船上人員均已提前撤離,未造成人員傷亡。現場可見船體傾斜、部分沒入水中,港區周邊立即布設攔油索與吸油棉繩,防止船舶油料外洩造成汙染。環保局、海巡機關、漁業處及漁會等同步到場處理,進行油汙控制與清除作業。

 漁業處說明,該船返港後因船底破洞導致進水沉沒。船主已於18日中午聯絡吊車將船體吊起並進行抽水與初步修復,目前已完成破洞補強,暫時停放於碼頭,後續將由專業技師檢修。

 由於該船並未達全損或滅失情形,不符合《新北市漁業災害救助要點》第4點補助條件,無法申請相關災害補助,損失須由船主自行負擔或透過保險理賠。

 陳家琪表示,雖然船員平安令人欣慰,但實地勘查後,看到漁民賴以維生的船隻受損,內心十分不捨。漁船不只是工作工具,更承載一家生計來源,「平安的代價其實很大」,後續包括打撈費、維修費及營運中斷等,都是沉重負擔,盼相關單位協助盤點是否仍有其他救助資源可申請,並提供必要協助,讓漁民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