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57萬 基隆前民政處長被訴
基隆市前民政處長王榆森涉嫌在任職期間,收受張姓金主提供的私家轎車,作為下班後私人行程代步之用,今年2月檢調發動搜索,王遭羈押禁見。基隆地檢署偵查3月31日終結,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王榆森及張姓金主。
檢調指出,王榆森友人張姓男子從事資訊服務業,因為得知民政處自民國107年間籌備基隆市立納骨塔的改建工程,張男與王談妥自108年9月起提供1輛自小客車,並自同年11月起由張男兒子擔任王榆森的專屬駕駛,負責載王上下班及接送私人行程,包括油費、保養、稅費及王榆森個人餐費開支都由張男支付。
109年7月納骨塔工程需要資訊設計事項,張男便遊說王榆森將自家公司系統納入工程內,王榆森也在工程設計標決標後,要求得標廠商將系統納入。後來王榆森遭徵信社跟拍並索求封口費,王也要求張男代為支付,張男為了自家公司工程能夠順利,110年2月代王支付了15萬元封口費。
張男兒子110年3月離開民政處,並將原先提供給王榆森的車輛也開走,讓王心生不滿,要求張男繼續提供車輛。此時,納骨塔資訊設計預算追加案也於當年向議會提出,張男為使自家相關工程能夠順利進行,自110年6月起,繼續提供車輛供王榆森使用,直至卸任民政處長為止。檢調統計,期間王男自張男所獲的車輛使用、餐費、封口費等不法利益計57萬餘元。
基隆地檢署昨偵查終結,將王榆森及張男依犯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