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暴雨 土石場疑釀災遭停工
苗栗縣4日遭暴雨侵襲,通霄鎮榮華社區民宅被土石流沖刷灌入,居民質疑後方疑似非法土石場以開發農路為名堆置土方,破壞地貌影響排水。縣府與通霄警方8日至現場勘查,當場勒令停工機具責付保管,並通知李姓負責人到案說明,後續將依違反《都市計畫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報請檢方偵辦。
苗栗縣4日遭暴雨侵襲,多處地區傳出淹水災情,其中通霄鎮榮華社區遭後方疑似非法土石場土方沖刷,土石流灌入民宅,造成財產損失。縣議員翁杰指出,該地為都市計畫區內農牧用地,業者疑以偽造核准標示掩護砂石堆置,並疑設有看守人員,民眾敢怒不敢言,一直到這次豪雨釀災才曝光。
榮華社區地勢相對較高,過去未曾發生淹水,這次暴雨卻遭土石流沖入民宅,居民震驚不滿,質疑後方地貌長期遭開挖與堆置破壞,進而影響排水與邊坡穩定。
通霄警方表示,8日下午會同環保局、工商發展處、農業處及通霄鎮公所等單位,前往該處南華段1444地號現勘,發現現場堆置大量不明土石,並有挖土機作業及土方外運情形,與原核准農路開發用途不符,依《都市計畫法》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當場勒令停工,禁止機具車輛作業,帶回10名工作人員偵訊,責付保管相關機具,並通知李姓負責人到案說明。據悉,該地為黃姓地主出租,由李姓男子承租使用,後續將彙整各單位意見並規畫第2次會勘,釐清違法事證與相關責任。
該地位於都市計畫區內農牧用地,業者雖申請農路開發,實際卻疑似用來堆置土方,違規情形長期未改善。縣府工商發展處表示,該地因違反《都市計畫法》已裁罰2次,最近1次為去年10月15日,裁罰15萬元,將第3次裁罰。環保局則指出,業者因廢棄物及空汙等違規被裁罰3次,包括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2次各6000元,1次依《空氣汙染防制法》裁罰1萬3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