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5丁治綱/高雄報導

高雄 2少年當車手 家長連帶賠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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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少年假扮理財專員,從被害人手中詐得60萬元後,由同夥少年上繳詐團,2人遭起訴並求償,高雄地院判2人家長亦須付連帶責任,一同賠償。(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凃姓女子誤入假投資陷阱,遭詐騙集團騙走60萬元。當時出面取款的竟是年僅10多歲的少年喬裝成年人,得手後隨即轉交給另一名少年上繳詐團,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這2名少年與其父母必須連帶賠償這筆60萬元款項,全案可上訴。

 民國113年8月間,一名少年小裕(化名)透過通訊軟體加入詐騙集團,擔任第一線取款車手,該集團以臉書刊登投資廣告,誘騙凃姓女子傳訊詢問,再以「提領獲利須繳保證金」為由,約定在一家超商見面,小裕當天出面取款,特地穿著西裝偽裝成年人,並帶著假的工作證與存款憑證,冒充投資公司專員,當場從對方手中拿走60萬元現金。

 小裕拿到錢後,隨即步行將這筆鉅款交給另一名少年小勝(化名),試圖藉此製造金流斷點,後續再上繳詐團。凃女事後驚覺受騙報警,並對相關少年及其家長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要求還錢;法院審理時,小裕與家長哭窮,辯稱經濟狀況不好,無力負擔。

 但法官認為,2名少年行騙時雖然未成年,但具備識別能力,而他們的家長身為法定代理人,沒有盡到完善監督管教責任,因此依法必須與孩子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同案還有另一名被指控是集團上游、暱稱「童錦程」的少年,法官調查後發現,雖然該少年曾參與過其他詐騙業務,但現有證據無法證明他就是本案下令取款的人,其他涉案人也供稱他沒有涉案,因此免賠;而小裕與其母親、小勝與其父母,均應連帶賠償6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