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7紀爰/屏東報導

長治 第二公墓遷葬 地方意見紛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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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長治鄉第二公墓擬遷葬興建滯洪池,屏東縣府、長治鄉公所等單位16日召開地方說明會,不少民眾前往關切。 (紀爰攝)

 屏東縣長治鄉第二公墓擬遷葬興建滯洪池,有鄉民認為,合葬墓為多人共葬,但補助金每增1具遺骸僅加發5000元,難以負擔遷移成本,盼簡化申辦門檻;另有鄉民反對遷移,盼能改建成文史紀念公園;16日官方說明會上,縣府回應,將研議簡化認領程序,並啟動文資評估,朝結合滯洪池與歷史景觀公園方向規畫。

 長治第二公墓土地位於省道台24線上,鄰近國道三號長治交流道,土地為縣府所有,面積達8萬5090平方公尺,為配合牛稠溪上游滯洪及水質淨化專案工程,縣府研擬將該處改建為滯洪池。早在3年前,縣府就已辦理公告,並通知墓主依期限遷移,但因地方意見分歧,進度不斷延後。

 昨日縣府召開說明會,針對現行遷葬補償金部分,鄉民表示,補償依墓地面積分級核發2萬至10萬元,合葬墓則每增1具遺骸加發5000元,但實際上納骨塔單一塔位動輒要價2萬元以上,認為合葬墓補助偏低,費用變成家屬負擔。另有鄉民指出,部分祖先年代久遠、查無戶籍,導致認領與遷葬申請困難,盼能以切結方式簡化程序。

 大武埔六堆忠勇公管委會總幹事廖德進則反對遷葬,他表示,該處為客家先民合祀之地,具歷史文化意義,應予以保存。建議原地規畫為結合祭祀、文史解說與休憩功能的紀念公園,並開闢停車場、洗手間等公共設施,兼顧休憩需求、祭祀與文化傳承。

 屏縣府民政處回應,將研議簡化認領程序,並協請戶政單位查證資料,同時啟動文資評估作業,朝結合滯洪池與歷史景觀公園方向規畫;另過去曾有鄉親擔心該地改建成光電廠,縣府強調目前無此項規畫,未來將持續與地方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