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4孫英哲/彰化報導

鹿港里長毆妻致死 判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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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鎮山崙里長吳順和殺妻案,一審23日判決,吳男被判刑13年。(孫英哲攝)

 彰化縣鹿港鎮山崙里長吳順和於民國113年12月間,僅因在準備冬至湯圓時不滿妻子做事情的方式,竟徒手攻擊妻子頭部等處,造成其妻昏迷送醫搶救42天後仍傷重身亡。全案一審國民法官參審,23日依殺人罪判處吳男13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113年12月20日早上6點多,被告吳男與妻子林女跟幾名志工一起要做冬至湯圓,吳男見其妻用推車將湯圓從廚房推出來後,兩度用鐵盆丟向妻子,幸未砸中。

 他再對妻子辱罵,並朝妻子的頭部揮拳,用手抓妻子的頭髮使其頭部猛力撞擊不鏽鋼製台車,之後又以手推打妻子頭部一下,過程中其妻均未還手。

 吳男毆妻後,不管其妻昏躺在躺椅上要嘔吐,逕自離開現場,稍後又回到現場後,先是將覆蓋於妻子身上的衣物丟在地上,又用腳踹踢妻子及躺椅且用雙手用力推妻子,造成其妻頭部猛力撞擊廟宇階梯。

 被告吳男見妻子傷重倒地不起後,竟延宕至同日上午11點多才撥打119通知救護車將妻子送醫,造成其妻於114年1月30日因頭部外傷、顱內出血,引發肺炎、呼吸衰竭死亡。

 吳男事後向家屬謊稱妻子傷勢是腦瘤舊疾復發,還將現場監視器拆下藏匿,甚至要求當時在場的目擊志工不得說出實情,並在社群發文營造愛妻假象,遭其妻親友在網路發文,痛批其愛妻形象全是假的。

 吳男已擔任三屆里長,於去年2月20日遭逮捕後收押,之後歷經多次延押,最近一次羈押審理庭於3月召開,法官裁定續押。昨天下午吳男被押解到庭聆聽判決後,還押彰化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