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5吳靜君/台北報導

空汙法修正 工總憂衝擊8000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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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將排審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與民眾黨所提《空汙法》修正案,其中涉及第30條修正。中華民國工業總會24日表示,全國約8000家中大型廠商皆倚賴操作許可持續運作,其中逾5成為高科技光電半導體業、石化業、鋼鐵業、水泥業、國防產業及各中大型企業鍋爐等,新修正法規恐嚴重影響企業營運與經濟。

 羅廷瑋與民眾黨團所提修正案主要是第27條、28條與30條,其中第27條修正案從現行的新舊製程可同步改善,修正為地方政府要求排放空汙物總量與濃度,業者應配合改善,強制業者配合減量。工總認為,此舉有擴大地方裁量權、違反信賴原則以及可能與中央監督不一,讓業者營運風險增加。

 第28條修正案是管制業者使用生煤等燃料的「成分及混燒比例」,此舉將導致各地民營電廠運作受限、嚴重影響國家能源供應穩定;此外各工廠、鍋爐業者也因燃料遭禁止無法營運,貿然禁止或限制燃料使用,衝擊能源與產業營運。

 第30條為關於展延制度調整,工總認為,修正草案新增「三級防制區」為得縮減展延有效期限至2年以下的條件,因全國西半部各縣市皆屬臭氧8小時三級防制區,將導致西半部所有電廠與高科技廠的許可證,皆可能面臨僅獲核發數個月的極短效期,迫使事業頻繁提出展延申請。

 此次修正草案也增列主管機關「認定有削減或加嚴操作條件之必要者」即可於展延時變更原許可內容。工總認為,修正規定等同空白授權,業者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將失去許可證,將對企業營運造成重大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