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嘸孫砍傷女婿 台南阿公判7月
台南市林姓男子不滿女兒與女婿未如期帶著孫子探望他,竟先打電話威脅要將女兒全家「滅口」,隨後更帶著水果刀上門,女婿見狀奪刀,雙方拉扯受傷。女兒、女婿提告後,台南地方法院考量林男過去已有多次家暴紀錄,惡性不改,依預備殺人罪重判7個月,恐將面臨牢獄之災,可上訴。
判決指出,民國114年8月2日凌晨,林男因不滿意女兒、女婿沒有如期帶幼子回來探望他,竟打電話給對方,還在電話中不斷咆哮,「我今天一定會把你們全部都殺掉」、「我說得到做得到,我今天就是要把你們全家滅了」、「明天如果你們家沒有缺角(台語,意指喪命出事),我叫你爸爸」,甚至囂張要求對方先報警,直言「剩下半小時相見,你要報警報好,先叫刑事去你家顧一下」,嚇得女兒夫妻心生畏懼。
同日清晨6時25分,林男果真帶著水果刀,怒氣沖沖趕往女兒位於台南市新營區住處。雙方碰面後,林男因不滿女婿阻擋他,竟亮出預藏水果刀。女婿見狀衝上前奪刀,雙方在混亂中激烈扭打。
慌亂間林男反遭刀劃傷,導致頭部、左耳、頸部、胸部及雙手腕多處撕裂傷;女婿也受有多處不規則擦傷、右手第二指1公分撕裂傷、左上背挫傷等傷害。
案發後,女婿、女兒檢具驗傷單報警,並出示電話錄音及對話紀錄等控告父親,案經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
審訊中,林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林男過去已有多次家暴被判刑的紀錄,竟不思悔改,再犯本次犯行,顯見無法從中記取教訓,自應嚴懲。經考慮林男先前恐嚇危害安全行為,已被後來的預備殺人行為吸收,全案依預備殺人罪判刑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