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逾3年 桃市僅8露營場合法
法規受限、申照成本破百萬 民代促放寬門檻 張善政允跨局處協助
國人喜好露營旅遊,桃園市觀光旅遊局統計,全市有126家露營場,但通過合法設置僅有8場。國民黨桃園市議員簡志偉表示,原鄉有優秀的生態環境,市府應該給予更多協助。市長張善政則回應,已由祕書長召集相關局處協助。
簡志偉日前議會總質詢時提到,國人旅遊主流之一就是露營,自己更感到山區原鄉很適合推動露營產業,因為低度開發,族人返鄉可以好好利用土地,發揮經濟效益,也可以帶動產業,如農特產品、風味餐、生態導覽、文化體驗,但這幾年來桃園露營產業陷入瓶頸。
簡志偉說,內政部111年放寬露營場相關限制,市府也推出輔導計畫,但是3年多僅有8家真正合法化。露營場對環境影響有限,屬於低度擾動,但法規限制,導致合法化相當困難。
簡志偉也提到,自己曾接獲陳情,復興區有處以螢火蟲聞名的露營區想鋪設碎石,方便車輛出入,卻無法被容許,法規要求鋪設植被、要有草地,但植草怕有蚊蟲,需要噴灑除蟲劑,業主又擔心螢火蟲無法生存。此外設廁所也要申請建照,水保相關規定更是重重關卡。簡志偉舉例,一個帳收費1200元,但水保設施、汙水處理、申請建照就要上百萬元,成本過高,希望市府協助解決問題。
觀旅局說,桃園營業的露營場有126家,第1階段土地容許使用76家,通過第2階段合法設置登記有8家,另5月即將有第9家通過第2階段設置。通過第1階段的露營場,需要完成水土保持計畫、廢汙水處理設施、建築物合法證明及廢棄物清運處理證明等,受業主規畫內容、時間、財力等影響,需要1至3年不等。
觀旅局說明,雖然輔導多年,包含提供水保服務團諮詢、協助撰寫簡易水保計畫書件、協助撰寫第2階段申請書件等,但是桃園多數露營場位於復興區山坡地,地形比平地複雜,且腹地狹小,取得水保完工證明及依建築規定取得建照使照上仍較平地困難,也導致多數業者卡關,但會持續給予協助。張善政說,已指派祕書長溫代欣負責,召集相關主管機關的局處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