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破局 花蓮總預算5/11函內政部逕決
議會排15日縣長專案報告 縣府以汛期將至 促勿拿民生作政治攻防
花蓮縣政府115年度總預算送入議會審議卡關,縣府4月15日函請內政部協處後,雙方首度協商未果,議會依內政部建議安排縣長徐榛蔚5月15日專案報告並同步排審。據了解,縣府5月11日已發函請內政部逕為決定,縣府祕書長饒忠昨表示,不清楚徐榛蔚是否出席報告,但縣府未同意協商內容。
縣府去年10月將今年總預算案送交議會審議,議會程序委員會要求縣府納入或補述光復鄉洪災重建經費細項,同時修正、補述或調整13鄉鎮市統籌分配款,但府會看法不同,公文多次往返未果,縣府4月15日依《地方制度法》函請內政部協處核定。
內政部收到函文後依法在1個月內完成協商或逕為決定,4月27日首次邀請府會協商,雖未能達成共識,但還是希望雙方各退一步,評估由議會將總預算案排入議會大會議程,同步安排徐榛蔚專案報告,若後續無法達成共識,再依《地方制度法》處理。
議會5月6日收到內政部協商會議記錄的函文後,同月8日發函給縣府安排徐榛蔚率各局處首長在15日定期大會一讀會前,專案報告「馬太鞍溪災後重建縣預算經費支應規畫」、「增裕鄉鎮市公所建設財源專案補助款分配指標與比例」。
議長張峻昨在定期大會程序委員會詢問縣府專案報告意願,饒忠先搖頭表示不清楚徐榛蔚是否出席,接著又提到內政部協商會議記錄沒有一定要徐榛蔚專案報告,且徐已在上次定期大會說明2案內容。
張峻接著反駁饒忠說,內政部會中有建議徐榛蔚到議會專案報告,徐榛蔚上次定期大會僅說明救災進度,沒有提及預算,不過,饒忠強調,縣府沒有同意協商內容,接著張峻口氣略帶無奈的說:「剛剛祕書長說讓內政部來裁決,協商談判破局!」
據了解,縣府認為審預算是議會最重要職權之一,議會程序委員會不該讓民生淪為政治攻防工具,縣府收到內政部會議記錄函文後,5月11日以「防汛期將至,防災整備、基層建設與社福支出均不容延誤」為由,回函請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逕為決定總預算案,全案預計5月15日前定奪結論。不過,張峻仍希望縣府審慎評估以化解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