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3林冠丞/台中報導

台中 優化無障礙設施 1年僅1件申請

最多可補助216萬元 社區整合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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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住宅多面臨住戶整合不易,因此優化無障礙設施申請案件數較少。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林冠丞攝)

 身障、高齡、孕婦等行動不便者的居住安全,愈來愈受到重視,為了提升居住品質,台中市政府提供最高總工程經費45%、最多可補助216萬元,吸引集合住宅改善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昇降設備增設無障礙設施等,只是數據顯示,民國114年至今僅1件申請案完成核定,台中市政府指出,老舊住宅多要面臨住戶意見整合不易、經費問題,推動難度相當高。

 台中市政府表示,建築物於101年12月30日前,領有建築物使用證,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的合法建築物,若有意願進行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昇降設備增設無障礙設施等工程,就可以申請5層樓以下公寓大廈昇降設備新建,或5層樓以上公寓大廈原有住宅昇降設備修繕等費用補助,期限至115年8月31日止。

 台中市政府說明,每案補助比例以總工程經費45%為上限,要符合申請套裝補助、改善設施及內政部頒訂的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工程完成後進行審核,核定者可獲36萬至216萬補助。

 不過攤開數據檢視,114年至今,5樓以下建築物只有豐原區的一棟公寓申請並完成核定,6樓以上建築物無申請案件,顯現距離推動行動不便者的居住安全,仍待相關配套提升意願。

 台中市政府坦言,老舊住宅多面臨住戶整合不易、既有空間與結構條件限制,還得自行籌措55%經費,對於住戶來說是不小負擔,因此申請案件數較少,未來持續透過社區訪視與案件累積,逐步掌握社區改善需求。

 身處第一線的某社區大樓主委則透露,改善行動不便的居住環境,確實是美好願景,但實際上管委會要面臨房屋產權複雜,住戶來來去去問題,光是要收取管理費就耗日費時,更遑論立案推動改建,且經費問題外,往年行動不便者參與會議討論次數低,聲音難以被聽見,加上老舊大樓動線、格局,早已成為生活習慣,假如要改變,不少人也會持反對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