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4廖素慧/嘉市報導

涉偽造罷免名冊 藍嘉市黨部11人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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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檢調偵辦民進黨立委王美惠遭偽造罷免提議名冊案,嘉義縣調查站去年12月間搜索國民黨嘉義市黨部。(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去年遭「愛嘉聯盟」團體連署提議罷免,卻出現「死人連署」,國民黨嘉義市黨部11名黨工及人員遭控涉偽造連署名冊,被檢方起訴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等罪,嘉義地方法院22日宣判,11人均獲緩刑3年至5年,共須向公庫支付345萬元。全案可上訴。

 去年全台大罷免,國民黨反制提議罷免民進黨立委,「愛嘉聯盟」對立委王美惠提出罷免連署,卻出現冒用死人連署的狀況,嘉義檢調傳喚陳姓領銜人、搜索市黨部,偵辦近1年後,今年1月間起訴張嘉銘等11人。

 檢方起訴指出,張嘉銘、李中元涉嫌於去年1月間登入黨部組織管理系統,下載黨員名冊,並刻印領銜人印章,並於春節期間交由幹部、志工負責抄寫、偽造簽名,共完成2505份提議書,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

 檢方認為張嘉銘等11人利用職務之便,違法使用個資、偽造名冊,侵害黨員意志,危害憲法對罷免權及民主制度運作的法益,而對11人提起公訴。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黨部書記長張嘉銘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須於判刑確定之日起3年內支付公庫70萬元;副主委李中元1年2月、緩刑3年,須支付30萬元;東區執行長鍾明錡、西區執行長吳育婷各判刑1年、緩刑3年,各須支付25萬元。

 另有1組總幹事閻兆順、4組總幹事張任重獲判1年4月、緩刑4年,各支付40萬元;西區主任許湘軍1年2月、緩刑3年,支付30萬元;3組總幹事蔡尚甫判1年、緩刑3年,支付25萬元;會計兼總務黃昭雯、司機劉宸瑋及退休幹部劉曉音3人各判10月、緩刑3年,各支付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