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軍酒駕判10年 追加境管8月
歌手邱軍前年酒駕肇事,造成李姓計程車司機死亡後逃逸,今年4月29日基隆地院國民法官認為邱軍先前就有酒駕前科,卻未汲取教訓,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全案可上訴。但法院以邱軍有逃亡之虞,日前追加裁定自5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裁定書指出,邱軍酒駕肇事案在去年5月起訴移審時,就曾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這項處分到今年1月4日期滿,沒有經過延長。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認為,邱軍10年內再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8年;又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
基院認為,邱軍一審遭判10年徒刑,刑責相當重,且本案可上訴,邱軍仍有為脫免相關責任而逃亡的可能,法官在函詢邱軍及其律師意見後,裁定邱軍自5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邱軍前年12月27日凌晨在基隆市仁愛區一家餐酒館狂灌啤酒及小米酒後,竟開車要到七堵區長安街的女友住處休息,凌晨4時16分行經信一路,撞上在外側車道候客的李姓、陳姓計程車司機,造成李男死亡、陳男受傷後,並未停車。
一審國民法官合議庭認為,酒駕及肇逃均為社會大眾難以接受的高度危害行為,邱軍在10年內再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且事發後還將肇事車輛送廠維修、企圖滅證,並找友人勾串卸責,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
邱軍在一審宣判後,對外鞠躬表示道歉,並說判刑不會太重,會尊重及面對司法。禁止酒駕。飲酒過量,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