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夫妻 逼身障女兒性愛抵債
新北市三峽區1對夫妻因積欠鄭姓鄰居、陳姓算命師債務,竟將患有第一類身心障礙的女兒賣給2人「性愛抵債」,身障女的阿姨得知後報警,全案因此曝光,新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該對夫妻,另依《刑法》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鄭男及陳男。
起訴指出,該對夫妻為被害身障女的生父及繼母,竟因缺錢利用女兒無謀生能力、經濟來源需依靠2人,且辨識能力與智識能力顯較一般人低下,不能且難以求助的處境,以其作為性交易借貸對價,於民國112年7月至113年9月間迫使女兒和鄭姓鄰居發生性行為1次,之後又在113年10月至114年2月間,再迫使女兒和陳姓算命師發生性行為以抵債。
夫妻於偵查期間矢口否認犯行,僅坦承曾借錢,陳姓算命師也否認犯行,證稱身障女父親把女兒載到他家後就留下來,他跟身障女說她自己是成年人,做什麼事可自己做主,身障女說她知道,便與她發生性關係,還稱「燈關著,我也不知道她要不要」。
鄭姓鄰居則坦承性侵身障女,辯稱發生性關係前曾先詢問,感覺身障女很無奈。鄭還證稱,「鄰居說身障女可能被賣給陳姓算命師,身障女也說她被賣掉,我問是不是用5萬元賣給1個老老的?身障女說是,還很生氣」。
身障女證稱,遭性侵時曾推鄭姓鄰居,但鄭還是繼續動作;陳姓算命師因為住很遠,去陳家都是爸媽載她去並留她過夜,更表示爸媽稱「要去那邊過夜才能借錢」。惡劣夫妻的行徑被妻子姊姊發現怒轟2人說:「我去台北跟警察說夫妻賣女兒、我去台北你們死定了!」隨後向檢警單位告發,案件才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