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3邱立雅、劉慧茹/連線報導

審理期間又再犯 毒駕撞死人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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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女子103年酒駕被抓,10年內又因毒駕撞死機車騎士,並在案件審理期間逃逸,再犯毒駕被抓。(邱立雅攝)(禁止酒駕毒駕。飲酒過量,害人害己。)

 新竹縣張姓女子民國103年因酒駕被逮,113年又在竹北市區無照毒駕,撞死停等紅燈的黃姓騎士,且在法院審理期間再度毒駕,遭新竹地院判刑8年;南投縣曾姓男子施用鴉片後毒駕連環肇事落網,檢方以有反覆實施之虞聲押,法院裁定3萬元交保。

 無照的張女113年8月22日施用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同月25日尖峰時段行經竹北市區,見紅燈路口未減速慢行,連續擦撞2車後,直接衝撞前方停等紅燈的黃姓騎士,黃送醫不治,警方採集張女尿液送驗,驚見安非他命濃度達每毫升9217奈克、甲基安非他命濃度每毫升86193奈克,遠遠超過500奈克的標準值。

 豈料張女在法院審理期間,又於114年5月再度毒駕被逮,隨後拒不到案遭通緝,直至11月才被緝獲歸案,新竹地院依《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8年。

 吸食鴉片成癮的50歲曾姓男子,5月31日晚間9時50分許駕駛白色休旅車,行經南投市彰南路時自撞路旁護欄,1小時後又在南陽路迴轉時,擦撞停在路旁轎車,警方到場發現其神情異常、眼神渙散、語無倫次,曾男坦承開車前施用鴉片,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也呈陽性反應,且曾男未通過平衡觀測測試,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送辦。

 檢方複訊後認曾男有反覆實施毒駕之虞聲押,法官裁定3萬元交保。(禁止酒駕毒駕。飲酒過量,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