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2a報導謝明俊|圖片伍大宇提供|設計鄭宇真|編輯陳裕盛

泰勞鑽法律漏洞 鬧失蹤 雇主無法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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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因熬夜吸毒玩樂,臉上長出嚴重「安痘」及黑眼圈,在協調會上一眼被揭穿。
疑因熬夜吸毒玩樂,臉上長出嚴重「安痘」及黑眼圈,在協調會上一眼被揭穿。
泰籍女看護來台工作不到1個月,連續3度離開雇主家,在外過夜。
伍大宇妹妹去函新北市勞工局要求轉出康可被拒。
泰籍女看護康可,半年前曾經來台工作,因工作態度差,遭2名雇主解雇回國。
伍大宇曾是國內首家外勞仲介公司負責人,卻一度面對惡劣外勞束手無策的情況。

我國就服法保障外勞權益,已嚴重傾斜到損害本國雇主權益!近日發生知名電子公司執董伍大宇,為照顧9旬失智老母,聘用泰國女看護,未料女看護不到1個月多次蹺家,疑在外吸毒狂歡,徹夜不歸,嚴重違反勞動契約。伍欲解雇女泰勞,勞動局竟以違反法定程序不准,讓他對我國法令置國人雇主權益不顧,表達強烈抗議。

知名的頂倫(清源)電子公司執董伍大宇,25年前創立國內第一家外勞仲介「力群國際開發公司」,在仲介業界相當知名。但伍大宇退休多年,國內歷年來修改就服法,現行就服法重視外勞程度,早已超過本國雇主,竟讓他束手無策。  伍大宇的92歲老母親,罹患失智症已近10年,平日由胞妹負責照料,相關生活費用,則都由伍大宇負責,伍老太太雖患有失智症,但還認得出兒女,作息起居可自理,僅需人從旁協助料理三餐。  由於照護時間長,伍大宇起意找外籍女看護,分擔胞妹工作。他透過仲介公司安排,找到一名泰國女看護康可(譯音Konket),今年5月9日來台開始工作。伍大宇為了讓女看護認真工作,提出加薪獎勵金,如果認真,每3個月可加薪3,000元,最高到月薪30,000元。  康可工作第4天,就向伍大宇胞妹要求請假2小時,但從早上9點離家後就不知去向,電話也故意不接,直到隔天上午8點才返回伍家,伍女詢問康可去哪裡?康可假裝聽不懂中文拒答。伍女當面告誡,康可假裝認錯後,事情暫歇。

嚴重違反契約 無視雇主權益

12天後,康可又在上午11點多假稱外出買便當,之後即不見人影,直到晚上8點才回家。緊接著6月3日,康可以休假為由出門後,關掉手機,到6月5日晚上8點才回家,伍女根據規定開出告誡書,但康可拒簽。  此外,由於伍老太太夜間會起床如廁,在勞動契約中已明訂,夜間看護須起床伴隨照看老太太。但伍家人發現,每當老太太起床如廁,康可都當沒聽見,照樣睡她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勞動契約,構成轉出或廢聘條件。  不過,康可對我國就服法規定相當清楚,只要不違反離開雇主家超過72小時的規定,雇主不能任意轉出廢聘,並須經3次告誡,及經勞動局召開3次協調會仍無法改善下,才能轉出或廢聘。而且若2個月內沒找到新雇主,外勞可再申請展期1次2個月,或依法定廢聘程序有3到4個月作業期,這段期間,外勞可以免工作,並由雇主負責食宿,讓外勞爽爽地過上4個月。  伍大宇過去在經營外勞仲介,從未碰過像康可這種惡劣外勞;更讓他傻眼的是,當他向新北市勞工局提出轉出廢聘申請時,勞工局官員也很無奈表示,須照法令程序執行,不能就此同意。伍大宇當場無法接受,認為政府如果認為外勞權益須維護,雇主權益也應一併兼顧,現今就服法規定嚴重偏袒外勞,無視雇主權益,這是什麼法令?  令人更意外的是,6月6日下午5點左右,康可又假藉買便當,再次演出失蹤記,徹夜未歸,伍大宇直到第3天才曉得康可竟跑到台北市勞動局外勞安置中心,請求轉出新雇主繼續留台工作。

跑到中壢玩樂 心虛同意解雇

先前,伍大宇曾將康可的惡行向泰國駐台辦事處申報,泰國駐台機構官員受理後深入了解,認為康可的行動明顯違規,支持他解雇。所以當康可到安置中心投訴時,安置中心官員在未通知雇主的情況下,就先通知泰辦官員,泰辦官員當場回覆安置中心,表明已知悉康可的事情,直言不支持康可行為。  康可直接投訴安置中心一事,令人起疑,經向安置中心查問,才赫然得知康可半年多前才來台工作,同樣因工作態度惡劣,在安置中心待過,今年1月被解雇送回。  根據安置中心紀錄,康可去年11月來台工作,因同樣惡行,連續遭2名前雇主解雇後,遣回泰國。這點令伍大宇非常不滿,台北市安置中心既然有康可的不良紀錄,為何未能通報勞動部及外交部進行列管,放任惡劣外勞再次來台?  更令人傻眼的是,經過安置中心人員深入追問,康可坦承,離家是跑到中壢玩樂,並且當新北市勞工局出面召集雇傭雙方開協調會,伍大宇到場,見到康可整個臉長滿「安痘」,還有嚴重黑眼圈,當場質疑她是跑到中壢搞毒趴,原本堅持要留台繼續工作的康可,見被抓到把柄後,才心虛同意解雇回國。  為了尊重康可權益,伍大宇不僅同意照付1個月薪資,並且替康可買了回泰機票。歷經整個月折磨,伍大宇嚴重質疑我國就服法,竟是重外輕內,不啻是喪權辱國,嚴重對本國雇主不公,希望勞部動重視修法,以維護國人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