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生前告別 邀故舊泯恩仇

作家李敖罹患腦瘤,自承醫師診斷「最多再活3年」,他回想過往的恩怨情仇,打算在大陸的新節目《再見李敖》舉行生前告別,邀集人生中的親人、仇人、官司當事人共聚一堂,見證他人生的謝幕,一笑泯恩仇。
生前告別在華人社會的接受度不高,尤其是台灣社會,總認為是觸霉頭的事,2010年大陸電影《非誠勿擾2》中,由孫紅雷飾演的李香山得知罹患絕症後,舉行人生告別會,導演馮小剛處理得場面溫馨,讓生前告別重新被檢視接受,資深媒體人傅達仁就舉行了生前告別。 診斷患有腦瘤的大師李敖也打算舉行生前告別,而且還是在大陸的電視台開節目,邀請親人、仇人同來見證他的人生謝幕,李敖甚至親筆寫信給經紀人鄭乃嘉,坦言想在最後時間,和家人、友人與仇人再見一面,做個告別。 李敖堪稱傳奇人物,不論在文學、政論文章上都有相當成就與貢獻,2000年時甚至曾參選總統。他曾因政治犯名單被轉載,被視為台獨,依內亂罪判處10年徒刑,坐牢5年8個月才獲釋;但他卻主張統一,被歸為統派人士。 就讀台中一中時的李敖就有傳奇故事,據傳當時李敖任教於台中一中的父親李鼎彝因病請假,就讀高二的李敖竟然代替父親到高三學長班「授課」,而且沒被學長們考倒,台中一中的學生們因而感覺李敖蠻「天才」的。 李敖以「大師」自居,教育程度卻只有初中畢業的學歷。1949年李敖隨父母到台灣,就讀台中一中二年級,因對學校體制反感而休學。1954年以同等學力資格考上台灣大學法律系,又覺得興趣不合,主動退學,再重考上台大歷史系,二進二出台大,始終沒從台大畢業。
愛情故事廣流傳 胡茵夢不願牽扯
最為人津津樂道是李敖的愛情故事。1979年李敖認識了電影女星胡茵夢,被她出眾的氣質深深吸引,進而展開熱烈追求,甚至還為了胡茵夢,向當時的女友說:「我愛你還是百分之百,但現在來了個千分之千的,所以妳只能避一下。」可見李敖非常愛胡茵夢。2人在1980年5月結婚,卻沒有從此過著才子佳人的快樂生活,這段婚姻只維持了115天就協議離婚。 事後李敖與胡茵夢對於離婚原因各有說法,共通點大概就是李敖的怪癖。胡茵夢曾經公開說,她喜歡光著腳丫在地上走,李敖對此非常反感,認為灰黑的腳底是不道德的罪名。李敖則認為自己是完美主義,他曾說,有一回他無意間推開洗手間的門,看見胡茵夢蹲在馬桶上,因便祕滿臉憋得通紅,實在太不堪了。 李敖與胡茵夢離婚時發表1篇聲明,其中第2項是「胡茵夢是我心愛的人,對她,我不抵抗」,同時自承婚姻失敗錯全在他,胡茵夢沒錯⋯⋯。不過,李敖卻因天母房子的產權之爭,與胡茵夢對簿公堂,還因前檢察總長陳聰明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胡茵夢,於2007年立法院檢察總長同意權的過程中,力挺陳聰明。 除了與胡茵夢打官司,李敖在自己主持的電視節目中,多次調侃胡茵夢。為此,胡茵夢說,纏鬥了30幾年,現在她不願再和李敖有任何牽扯。李敖心中的胡茵夢,不論是親人或仇人,應該都會在邀請名單內。 李敖與現任妻子王志慧相愛也是傳奇,1985年相差29歲的2人相識後,結婚生子。李敖還公開說,遇到王志慧的當天,她是護校的小女生,看見等公車的王志慧,心裡直呼「這女生的腿怎麼這麼美」,於是不顧被當成怪叔叔的風險,勇敢上前搭訕,最終抱得美人歸,並且生下兒子李戡、女兒李諶,成為佳話。 朋友對李敖來說可能不多,仇人則肯定不少。李敖的快人快語經常得罪人,他還很愛罵人,甚至為此告上法院。政治人物被李敖點名臭罵就算了,連藝人小S都曾經跟李敖互槓。
訴訟多如牛毛 小S、蔡依林也中槍
2011年,李敖在新書發表會上,對大S婆婆張蘭很有意見,小S為了護姊,脫口調侃:「他是暗戀蘭姊,我們吵不過他,就只能認為他用這種方式在隱性示愛。」這句話惹得李敖大怒,遞狀法院控告小S加重誹謗罪,劍拔弩張的氣氛嚇得小S的媽媽隔空求饒,藝人陶晶瑩也替小S說項求情,直到受邀《康熙來了》,小S為李敖搧風倒水,李敖把小S數落了一頓,才消氣撤告。 李敖還為了藝人蔡依林自稱「老娘」,引經據典地把蔡依林奚落了一頓,引起蔡依林的粉絲不滿,認為他小題大做。 與李敖有官司訴訟的當事人,可以用「多如牛毛」形容。讀過台大法律系的李敖打起官司相當犀利,而且勝訴比例非常高。早年他打官司一切自己來,從寫訴狀到上法庭,幾乎不假手於人,在法庭上滔滔雄辯,十分精采。難怪在新聞局長任內查禁過李敖著作,後來和他成為好友的宋楚瑜說,「李敖是一位俠骨柔腸的好朋友,也是最難纏的敵人。」 除了因內亂罪被判刑入獄,另一件讓他入獄的官司,是他與《文星》雜誌的合作伙伴蕭孟能間的財產官司。1965年,《文星》與李敖捲入賣國控訴事件因而停業,蕭孟能避往海外,臨行前將新台幣2,000萬元的家產口頭託付李敖代管。 蕭孟能返台後,發現李敖在未經同意下變賣了他的家產,索討不成,於是提告李敖侵占及背信罪,台灣高等法院逆轉了李敖的一審無罪判決,李敖為此入獄半年。不過,蕭孟能沒有進行民事求償,終究沒有拿回家產,反遭李敖告其誣告,入獄2次後再度避居海外,2004年在上海病逝。 李敖與前故宮博物院院長秦孝儀的「國父墨寶」真偽案,是李敖另一件精采的官司。前東吳大學校長章孝慈在北京參加會議時,因腦溢血昏迷轉回台灣治療,李敖為平時生活簡樸的章孝慈籌備治病資金,決定拍賣收藏品,其中一幅孫中山墨寶賣得320萬元,秦孝儀卻懷疑賣出的墨寶並非真跡,李敖上法院,告秦孝儀誹謗,還有偽造文書,秦孝儀也反控李敖誹謗。 兩人不僅在法庭上舌劍唇槍,更在媒體投書隔空交火,當時熱鬧非凡,最後法院將2人都判無罪。
公布張俊宏電話 法院判賠300萬
1988年蔣經國過世,李敖質疑 孔德成、黃尊秋等人偽造蔣經國的遺囑,最後台北地檢處以查無犯罪事證結案。 新黨主席郁慕明,也在官司上吃過李敖的虧。1983年,由郁慕明擔任發行人的《秋海棠》月刊上,有篇報導指稱李敖吃掉四季出版社,還把老闆趕到美國去,又引起李敖提告,最後郁慕明只好應要求,花180萬元買下李敖的房子,官司才得以落幕。 甚至曾經的師長也成了李敖的被告。2010年前台大歷史系教授許倬雲由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了《許倬雲談話錄》,內容提到李敖在校時當教授的打手,還偷書出去賣,因他不蓋章,李敖沒有畢業。李敖狀告老師損害賠償,台北地院判決許倬雲須賠償李敖200萬元並登報道歉,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李敖才撤回告訴。 擅打官司的李敖也有受挫的時候,2000年李敖在他主持的電視節目《李敖挑戰》中,批評環球電視台老闆、立委張俊宏,甚至在節目中公布張俊宏的住家及手機電話,被張俊宏告上法院,結果法院以李敖罵人屬於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但是公布電話號碼則是侵犯隱私,確定判決李敖須賠償張俊宏300萬元。 李敖與胡秋原「迫害殷海光」言論的誹謗官司纏訟10年,高等法院前後更審5次,最後在2003年確定,判決李敖應賠償胡秋原160萬元。 不論李敖是不是如他親筆信中所言,醫師診斷「最多再活3年」,有了生前告別泯恩仇的想法確實是豁達。也許過往言詞鋒利的李敖大師,經過了生前告別,未來會有更多的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