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交12年 江明娟甜牽女友大街曬愛

二○○七年參加歌唱選秀節目《超級偶像》後發片的江明娟,比賽時就與工作人員「拉拉」傳出蕾絲情,後來慘遭經紀公司阻攔,拉拉索性離職,轉當江明娟的助手。二月二十二日本刊在台北市民生社區,直擊江明娟和一名圓潤可愛的女子十指緊扣,甜蜜指數爆表,這位女子就是當年的緋聞女主角「拉拉」,算起來兩人交往已有十二年之久,可謂情比金堅。
淡出歌壇多年的江明娟,二○一六年砸下一百二十萬元,在台北市木柵區經營早餐店。二月五日中午,本刊就看到戴著口罩的她與女友「拉拉」,在店內親切地招呼客人、送上親手製作的餐點,直至下午一點打烊後,才拉下鐵門休息。
過馬路 牽牢牢
二月二十二日傍晚五點半,忙完早餐店事務後,江明娟隨即自駕白色休旅車載著拉拉,前往約一小時車程的民生社區。下車後兩人一路十指緊扣,過馬路等紅燈之際,還找機會抱抱,非常甜蜜。小倆口隨後轉進一家每人低消六百元的精緻台菜餐酒館,與友人會合用餐;席間大夥邊吃邊聊,氣氛十分愉悅,兩個小時一晃眼就過了。 到了八點四十分,酒足飯飽的一行人,帶著笑容走出餐廳,江明娟還一時興起,抱起友人的小孩逗弄。眾人在門口繼續小聊了一會,待拉拉低頭向友人的小孩道別後,江明娟再度牽起女友的手,散步前往停車地點,一同返回溫暖的家。
立法後 謀成家
自小和弟弟相依為命的江明娟,由養母撫育長大,為了討生活,曾在夜市擺攤賣衣服,也當過高爾夫球桿弟和冷氣裝修工人,人生歷練非常豐富。打扮中性的她,二○○七年參加選秀節目《超級偶像》第一季,演唱資深中性女歌手潘美辰的歌曲而大放異彩,出道後更被唱片公司封為「人生情歌手」,與《超級偶像》同屆的選手黃文星合組「明星二人組」,在夜市走唱推銷專輯。 江明娟曾在受訪時透露,因演藝圈收入不穩,才頂下朋友的早餐店,現在月營收約有四十萬元,今年還預計開分店,目前正在緊鑼密鼓地裝潢中。據身邊友人透露,江明娟和相戀十二年之久的拉拉,在去年「同婚法」通過後,已有結婚計畫,算是事業愛情兩得意,可喜可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