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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不玩法 獨留小孩在家 最重罰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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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母親外出用餐,將生病的兒子獨自留在家中休養,沒想到兒子起床後竟不慎墜樓,送醫後不治,讓她悲痛不已。

位於台北市的某豪宅社區,2017年2月8日晚間8時,有住戶發現一名男童,倒臥在社區的中庭花圃,便立刻報警求救,但男童在送醫途中突然大量吐血,院方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後發現,墜樓的男童是該社區9樓的住戶,根據該住家陽台間有小板凳傾倒和衣服掉落等種種跡象,研判墜樓的男童睡醒後,可能因為想洗澡,便搬著小板凳到陽台,準備拿晾在外面的衣服,但重心不穩,小板凳突然傾倒,以致男童跌倒後撞及女兒牆,再跌落至一樓。 男童母親表示,當日早上因為兒子生病發高燒,去醫院看病吃藥後,就回家睡覺休息,晚上本來想帶兒子出去吃飯,見兒子仍在熟睡,不忍心叫醒他,怎知回家就發現發生不幸,內心懊悔不已。 雖然男童母親的遭遇值得同情,但將幼童獨自留在家中,可能會觸犯相關法規。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如有違反者,依同法第99條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並要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如其不接受親職教育輔導,或拒不完成其時數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前述罰則以外,照顧兒童之人,若讓兒童獨留家中,使其不慎發生意外導致受傷或死亡,照顧者亦可能涉及「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罪」之刑責,前者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以下罰金;後者依法得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綜前所述,謹勸家長外出時,最好將孩童帶在身邊,或委由其他親友鄰居代為照顧,切莫讓孩童獨自留在家中,避免不慎發生意外,導致後悔莫及!

作者/劉昌崙 (聯大法律事務所所長)

曾任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現為聯大法律事務所所長,並擔任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法律顧問、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監事法律顧問,以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文山第二分局法律顧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