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報導:李蕙璇 繪圖:繪圖組 圖片:中國時報系、民眾提

退輔會出包 武陵投保作半套 遊客摔死沒得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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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森林遊樂區可觀賞櫻花、瀑布等美景,每年有35萬名遊客造訪,但園區有收取門票,竟無「團體傷害保險」。86歲的陳母前往公廁時,因跌落樓梯重創後腦不治。
陳先生表示,母親在桃山步道沿途有說有笑,沒想到卻在終點處發生憾事。
著名的武陵農場櫻花盛開季,年年吸引大批遊客前往。
太平山、滿月圓、內洞、東眼山、八仙山、大雪山、奧萬大、阿里山、藤枝、墾丁、雙流、知本、池南、向陽、富源共15座	團體傷害險每1人身體傷亡410萬元每1人醫療費上限41萬元醫療費實支實付溪頭自然教育園區(台大實驗林溪頭營林區)	遊客平安保險每1人身體傷亡500萬元每1人醫療費上限50萬元惠蓀林場(中興大學實驗林場)	遊客平安保險每1人身體傷亡300萬元每1人醫療費上限30萬元武陵	無(原已投保團體傷害險達26年,自2018年7月下旬起無續保)觀霧、合歡山	無(入園未收費)註1:以上皆有依規定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註2:除一般遊客,會向免購票者(6歲以下幼童、榮民、身心障礙及榮譽志工)收取10元不等的保險費,醫療保險實支實付。資料來源:林務局、退輔會、台大與中興大學實驗林場
採收費入園的國家森林遊樂區內,林務局皆有提供遊客團體傷害險,並於設置「保險名冊投入箱」。現由馮世寬接任主委的退輔會坦承,考量團體險保費達200多萬元,以及出險率不高,去年7月下旬便取消為武陵續買該險。
武陵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得標廠商新光產物,委託欣榮保險公證人勘驗,報告認定「武陵已善盡告知義務,無人為疏失或公共設施管理欠缺等情形,而階梯設計是依《建築技術規則》規畫,依法應不需負賠償責任」。但陳家在勘驗報告中發現,前往公廁樓梯每階高度不一,其中第七階17公分及第八階10公分的差距最大,也就是陳母出事地,依此主張樓梯各階踏高不一致,導致上下樓梯節奏感被打亂,加上階梯狹窄僅容一人通行,無法由他人陪同攙扶,且樓梯木頭扶手過寬不易抓穩,遂向新光產物要求損害賠償,包含殯葬、醫療及子女4人(各請求140萬元精神撫慰金)等共598萬6,319元。目前,新光產物僅願理賠70萬元,陳家正委託律師準備提出告訴。

本刊接獲陳先生投訴,去年他和妹妹帶母親到武陵森林遊樂區(武陵)度假,母親卻在下樓時,因階梯高低不一而跌倒身亡。武陵委由退輔會代為投保了二十六年,但去年七月起,就未幫遊客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導致陳家人未能獲得理賠,反觀去年一名在知本森林遊樂區意外身亡的遊客,卻可獲賠四百一十萬元,讓陳先生大嘆:「人命竟然還分貴賤等級!」

台北市民陳先生向本刊投訴,去年九月十一日她和家人帶著八十六歲的母親,前往武陵森林遊樂區度假,當晚入住園區裡的富野渡假村。

只差二階 就平安

隔天上午,一行人驅車前往桃山步道欣賞美景,沿途走了四公里多、二個多小時的路程。回程時,陳先生的妹妹陪著母親,一起前往步道終點附近的公廁,但過沒多久,陳先生就聽到「啊」一聲,他趕緊下階梯查看,驚見母親已倒地不起。 「只差二階,就可以走到平地。」陳先生哽咽地說,當時他和妹妹一直呼喚母親,發現母親已無法回話,後腦勺還流血,便趕緊為母親保暖及叫救護車。等了九十分鐘後,陳媽媽被送到距離最近的梨山衛生所,但醫護人員見她頭部重創並陷入昏迷,該所設備無法醫治,經家屬同意後,轉送至台中市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這一趟,又花了七十多分鐘。 醫生檢查發現,陳媽媽顱內大量出血,需打開頭蓋救治,只是她年歲已高,術後恐怕會成植物人。陳先生和兄弟姊妹商量後,決定不開刀,六天後陳媽媽傷重不治,「母親在桃山步道時一直談天說笑,想不到她沒有留下任何話語就走了。」陳媽媽過去幾乎天天到陽明山健行、泡溫泉,多年來走訪了六十多個國家,身體相當硬朗,如今意外驟逝,讓陳先生很難接受。

賠償金額 差很大

陳媽媽過世後,武陵欲以「自行跌倒無法賠償」結案,陳先生起初未多想,但數周後,因陳媽媽參加的社區大學土風舞班,有為學員買團體保險,陳家便獲得南山人壽理賠的一百萬元。這時,陳先生才想到入園時,母親向武陵購買的八十元門票,其中包含保險費,便請保險業友人幫忙查詢。 經友人告知,陳先生才知道,武陵於二○一七年十月有公告,為遊客投保團體傷害險及公共責任意外險,意外身故保險金分別為三百萬元及六百萬元。依《地方自治法》規定,所有公開場合均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待認定業者有無管理疏失後才會理賠;團體傷害保險則是無過失責任,即可獲得理賠。 為了維護權益,陳先生趕緊去電武陵,「問了才知道,武陵去年七月十九日以後,沒再續約買團體傷害險,只有買公共意外責任險。」令他不解的是,明明武陵網站公告有雙重投保,門票含保險費,「難道是武陵漏了續約?」 陳先生進一步查詢得知,知本國家森林遊樂區去年也有遊客跌倒身亡,該遊客獲得四百一十萬元的團體傷害保險理賠;更早之前,花蓮一名蕭姓婦人到宜蘭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旅遊,因倒退走導致摔傷,也有一百二十六萬元的團體傷害保險理賠。

付費入園 無保障

「武陵和知本都是林務局轄管,都有收門票,為何遊客生命竟有分貴賤?到武陵的民眾太沒保障了!」陳家遂強烈要求林務局,回復武陵原有為遊客投保的團體傷害險,不願其他人再遇憾事。經陳家抗議後,武陵才改口願以七十萬元和解。 本刊進一步追查發現,林務局轄管十八座國家森林遊樂區,其中武陵、觀霧及合歡山三座,沒有為遊客投保團體傷害險。 對此,林務局向本刊表示,一九八七年起,各森林遊樂區都有買公共意外責任險;基於山徑危險路況難測,二○○一年起,有收費的森林遊樂區,另加買團體傷害保險,提供遊客雙重保障。 由於團體傷害險採記名制,林務局會在遊客入園收費亭貼告示,提醒民眾填寫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及住址,置於大門售票亭、旅客服務中心或是林務局工作站的保險名冊投入箱。此外,林務局的官網也提供「國家森林遊樂區遊客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名單」表格,讓民眾下載填寫。 為何有三座森林遊樂區沒有團體傷害險?林務局回覆本刊:「觀霧與合歡山是不收費,所以沒有送團體傷害險,武陵則是由退輔會代為辦理保險。」既然武陵有收門票,為何卻獨獨「漏保」?

取消保險 無公文

武陵由退輔會代辦保險,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一九五○年代,政府闢建東西橫貫公路後,輔導榮民在武陵農場拓荒栽種蔬果,納為退輔會轄下事業。武陵四秀登山路線因連結雪山及大霸尖山,被畫入雪霸國家公園;一九九二年起,由退輔會辦理保險招標業務。 團體傷害險為產險,須一年續保一次,退輔會為武陵投保了二十六年。但去年七月下旬,武陵的團體傷害險到期後,林務局卻未向退輔會確認是否有續約,直到去年十月,林務局接到通知要支付分擔保險費時,才知已被退輔會片面取消招標作業。 記者追問退輔會為何「突然取消招標」?退輔會表示,過去武陵都有買團體險,保險費約二百多萬元,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費為二十七萬多元,「由於團體險出險率不高,考量預算及風險評估而決定取消該險,取消前,承辦員都有通知林務局東勢林管處,只是採電話通知,未使用公文通知。」 武陵森林遊樂區因高度變化大,從一八○○到三八八四公尺,孕育冷杉鐵杉原始森林,還有台灣朱雀賞鳥路線及國寶魚櫻花鉤吻鮭,年年吸引約三十五萬名遊客,豈可因「團體險出險率不高」片面停保?若非陳家出面爆料,恐怕民眾還不知道門票裡收的保險費已被停保。 至截稿前,林務局答覆,已囑負責管理武陵的東勢林管處,儘速研議後續補救措施,武陵團體傷害保險部分仍會繼續加保,現正研議保險招標業務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