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一紙公文 3,700萬土地泡湯
台中重劃區大亂鬥

台中黎明幼兒園長去年底因面臨拆屋遷地窘境,搏命衝撞時任台中市長林佳龍的座車陳情,台中重劃區亂象因而被掀開。事隔一年,本刊接獲台中王姓地主投訴,他豪砸逾3,702萬元買下重劃區內的「抵費地」,取得土地所有權狀後,台中市政府地政局竟憑著內政部委員會決議,一紙公文註銷他的土地所有權狀,「政府不就是要保障人民的人身財產安全?怎麼行政裁量權會大過司法判決!」
位在「黎明自辦重劃區」的台中黎明幼兒園,因面臨拆屋遷地窘境,園方與市府相關單位纏訟約十年。去年十一月五日,園長林金連選擇「死諫」,騎著腳踏車衝撞時任台中市長林佳龍座車,所幸送醫後昏迷一天清醒,這是首起因重劃土地糾紛衍生的社會矚目事件。 事隔一年,距離「黎明自辦重劃區」十五公里處的北屯區「整體開發地區單元十二」,再爆重劃區亂象,該區也是自辦重劃區。
七名地主 訴願分配無效
從事營造業的王姓地主向本刊投訴,今年五月二十二日,他買下「整體開發地區單元十二」的「南興段19地號」一筆三百五十五坪的「抵費地」,不到半年,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卻註銷他的土地權狀。「抵費地」是自辦市地重劃中,必須切割出的一部分土地,位置、售價由重劃會表決,再由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核准;「抵費地」賣出後,款項會全部進入重劃會,用以支付公共設施的工程費用。 王姓地主說,他是「整體開發地區單元十二」的地主之一,因為該區的「南興段19地號」近捷運站,地理位置好,經「長春自辦市地重劃會」召開會議同意出售土地,他花了三千七百零二萬元買下該塊土地,順利完成土地移轉。 取得土地權狀後,王姓地主隨即規劃未來的用途,「不料十一月四日,長春自辦市地重劃會收到台中市政府公文,表示有七名『南興段19地號』的地主,向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提出訴願,主張這塊抵費地的分配無效。一周後,我就收到地政事務所註銷土地權狀的公文。買地的錢無法向銀行貸款,全都要以現金支付,我依法購地,一張公文就讓價值三千七百零二萬元的土地權狀變成廢紙,政府不就是要保障人民的人身財產安全嗎?」 愈說愈生氣的王姓地主表示,「長春自辦市地重劃會」向他說,該七名訴願的地主,認為自己也應該要要分配到「南興段19地號」,因此在二○一八年就以「重劃會土地分配不均」為由,提起行政訴訟。然而照理來說,行政訴訟官司要經過三審才算定讞,但這個官司還沒進入二審,這七名地主就拿一審勝訴的結果,向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提出權狀登記無效。
求援議員 地政局不動搖
「雖然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決議,要將該塊抵費地當時登記和轉移的公文撤銷,不過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好像很怕惹事上身,接到內政部的訴願公文後,竟然直接把權狀註銷,幫這七名地主省了許多麻煩。」王姓地主說。 王姓地主繼續痛批土地權狀無緣無故被註銷一事,「行政裁量權大於司法判決,還沒經過法院定讞,為何行政機關可以任意註銷人民財產。」為了討公道,他只好向市議員陳情,十一月十五日台中市議員黃健豪、羅廷瑋在市議會中質詢,地政局長吳存金仍堅持地政局並無過失,強調「地政局現在乃至未來都會維持公平公正」。 聽聞王姓地主自爆抵費地遭市府莫名註銷,長期關注重劃區的台中土地仲介阿國解釋,「市地重劃」主要是將零碎、無用的土地進行整合,讓這些沒有用的土地發揮最大效用,並規劃公眾設施、道路、排水系統等,這使得原先不能耕作、沒有臨路的爛地,能夠翻身為黃金地段。 「不過,一般民眾根本不懂重劃區在幹嘛,甚至連如何組成重劃會也不懂。許多建商、營造商甚至是重劃蟑螂,早在地主還不知道擁有的土地將成為重劃區時,就開始向地主以低價收購。」阿國接著說,「這些地主的土地多是繼承而來,因無法種植或地段不佳,乾脆直接以低價賣給收購的人,他們知道土地在重劃區內時已經來不及了。重劃蟑螂及建商等則多會找人頭擔任地主,再以土地分配不均為藉口,卡住其他地主分配土地的權益。」 阿國無奈地指出,「有的重劃區因此被卡上好幾年,部分地主受不了逐年調高的地價稅、增值稅,最後就會被迫以低價賣給重劃蟑螂。」這樣的情形早已與「市地重劃」的本意背道而馳,根本沒辦法實現居住正義。
律師痛批 市府枉法濫權
針對王姓地主擁有土地權狀卻遭撤銷一事,律師沈泰基指出《土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土地登記規則》第七條則指出「依本規則登記之土地權利,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非經法院判決塗銷確定,登記機關不得為塗銷登記」,也就是說,行政機關不能任意註銷、塗銷、撤銷人民的財產,一切都必須依照司法機關判決的結果才能夠進行變更。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今天將人民的權狀註銷,土地所有權人在拿到地政事務所的公文時,就已經是被註銷的狀態,這樣的行為跟共產國家一樣,國家想把土地收回就收回。」沈泰基說,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的公文,並沒有提到要將善意第三人(王姓地主)的土地權狀註銷,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這樣的行為根本是濫權。 本刊致電台中市地政局長吳存金,詢問王姓地主的土地權狀遭註銷一案,吳存金表示,收到內政部的公文後,地政局內部經過討論,認為該抵費地回復到最原始的狀態,是最好的決定,目前已諮詢法制局,將由法制局認定權狀是否有效,「王姓地主的權狀雖被註銷,行政程序上仍屬持有狀態,但無法轉移、設定抵押等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