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行員合謀建商一屋二賣
被控吞3千萬坑6房
北市房地產投資客小中(化名)在朋友介紹下,以「內部員工價」一口氣砸下3千多萬元,向「佳達開發建設公司」買下捷運石牌站附近預售建案「十二章」其中6戶,豈料半年後全遭轉賣。小中懷疑,一名元大銀行孫姓女行員似與建商合謀,因此怒控建商與銀行,建商今年6月已遭法院判刑,只是仍要不回3千多萬元,而孫姓女行員事後火速離職,跑到大陸發展! 據悉,小中與建商談妥交易時,誤以為雙方約定匯款的元大銀行戶頭,是可保障履約的專戶,實際上卻是建設公司開立的「土建融」(向銀行借款買地蓋樓)的「不動產開發信託專戶」,遭銀行以「契約當事人為建設公司」為由,拒對小中負賠償責任。
現年三十四歲的房地產投資客小中,還跨足軟體產業。八月十一日下午,小中在友人陪伴下現身,穿著Polo衫的他,心情宛如當日的天空烏雲密布,沉默許久後,他才開口敘述四年前慘被坑錢與坑房的痛苦遭遇。
六折成交 一周內付清
二○一六年六月初,小中在朋友介紹下,前往台北市捷運石牌站附近的建案「十二章」看屋。該建案是佳達開發建設公司推出的預售屋,地上七樓、地下二樓,總共十二戶。 「十二章」的後門口有一棵五層樓高、被列為市級保護的大榕樹,旁邊有座供奉樹王公的小廟,「我家門口有小廟」的奇景,曾讓該建案掀起關於風水的熱議。 小中說,由於是熟人介紹,五十九歲的佳達開發建設公司潘姓負責人,開出罕見的六折「內部員工價」,他因此一口氣砸下三千四百二十萬元買下六間,其中坪數最小二十七坪、最大五十六坪,「員工價有一個條件,就是必須一周內付清全部房款。」小中隨即依約匯款到元大銀行「佳達開發建設公司」專戶,雙方在六月八日完成買賣契約。 「我以為買下這六戶預售屋,日後一定穩賺不賠。我一戶平均購入價格不到六百萬元,一年後蓋好,售價至少千萬元起跳。」小中接著苦笑說,誰知道計畫趕不上變化,這筆投資讓他栽了大筋斗。
權利轉讓 契約疑造假
小中透露,二○一七年一月間,他突然收到「建商可能倒閉」的消息,遂立刻詢問元大銀行,發現專戶裡的三千四百二十萬元竟一毛不剩,「連我原本購買的六間房子,也莫名全部被轉賣給別人,我當下才體會到什麼叫晴天霹靂!」 為了揪出誰在搞鬼,小中自己扮起柯南。追查後發現,他完成買賣契約後四個多月,名下的六間房在十月十二日,以三千萬元被轉賣給一位「高小姐」,「當時憑空出現了一份『權利轉讓契約書』,該契約書必須買方、賣方和建商三方簽名蓋章,並寫下身分證字號、地址等資料,唯獨我的欄位沒有親筆簽名,只蓋了一個章。我仔細一瞧,那個章不是我的印鑑章,文件根本是假造的!」小中於是提告潘姓建商,認定對方不僅偽造文書、一屋二賣,還掏空了專戶的款項。 「我『自願』損失四百多萬元把房子賣給別人,這完全不合理!銀行專戶明明是要保障買家權利,建商把錢都拿光,我卻不知道,到底專戶的保障在哪裡?另外,我的六間房子因為偽造的契約書而被轉讓,難道銀行不用打電話照會,進行查證嗎?」小中氣憤地說。 但經法院調查,小中口中的「銀行專戶」,為佳達開發建設公司在元大銀行的「土建融」的「不動產開發信託專戶」,契約當事人為佳達開發建設公司。 小中說,他一度找上元大銀行理論,對方竟然回答:「你可以提告,如果官司打贏,我們銀行就賠你!」 「開庭時,建商曾說買下我手中六戶的高小姐,是一名孫小姐介紹的。」小中指控,孫小姐是當時元大銀行的行員,與建商早就熟識,知道建商存在龐大資金需求,所以介紹高小姐買下他的六間房;孫小姐之後突然離職,跑到大陸發展,元大銀行則把責任推給她,對內控監督疏失完全不認帳。
銀行強調 完全依合約
「我曾問他(潘姓建商),我的錢到底在哪?他只兩手一攤說,付了工程款、全花完了。」小中表示,他實在無法接受潘姓建商的擺爛態度,所幸司法還給他一個公道,「針對『權利轉讓契約書』一事,今年六月間,法官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潘姓建商五年二個月徒刑。」 今年三月,「十二章」已遭到法拍。本刊調查,二○○七年成立的佳達開發建設公司,一度設在台北市內湖區一處商辦大樓,似乎頗具規模,然而,潘姓建商卻因資金缺口,在二○一八年二月間宣告破產,他名下的另一家「佳達工場」,同年也遭勒令解散。 面對小中的指控,元大銀行表示,當時「十二章」僅有預售屋,尚無成屋,充其量僅是「債權」,無法辦理所有權登記。本案經法院判決,孫姓前行員並未因此得到任何利益,且本件信託案為「土建融」的「不動產開發信託」,也就是預售屋的建案融資,並非成屋買賣的「買賣價金信託」,也非一般房屋買賣中的「履約保證專戶」,因此銀行對投資人並無賠償責任。而「不動產開發信託」的契約當事人為佳達開發建設公司,元大銀行依信託契約,須按照建設公司指示辦理。 元大銀行強調,投訴人所稱的高小姐,並不是元大銀行的信託契約當事人,與元大銀行亦無權利義務關係。本刊記者另致電潘姓建商,但無人接聽,留下訊息後至截稿前仍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