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報導:謝中凡 攝影:黃耀徵、馬景平 圖片:中國時報

中華網協 濫用培訓基地賺黑錢

體育署淪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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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培育網球潛優選手不遺餘力,除個別予以補助外,並設立國家訓練站及定期舉辦暑期15天訓練營。圖為今年潛優選手暑訓情形。
台北網球中心設備及場地國內首屈一指,網球國家訓練站在此租借場地培育潛優選手。
中華網協代理祕書長王凌華強調,國家訓練站收費教導非潛優選手打球,是網協為了自籌款項以彌補體育署經費的不足。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新科立委鄭正鈐,就任以來即深入調查了解各項體育活動弊端。
中華網協每年均舉辦各項網球競賽聚集各級網球菁英,也是培育網球好手的搖籃。
中華網協去年成立國家訓練站,教育部體育署全額補助網協的申請經費。
現任體育署長高俊雄傳出即將在這個月缷任,看來任內無法解決中華網協爭議。
明明不是網球潛優選手,劉虹蘭女兒仍出現在網協國家訓練站的宣傳影片中。
知名球評劉虹蘭是中華網協的理事,同時也是天母網球協會的理事長,卻被爆出帶著非潛優選手的女兒到國家訓練站練球。
雖然名義上屬於網球國家訓練站,但這3名教練實際上是領中華網協的薪水,並負責教導自費選手。
中華網協代理祕書長王凌華與總教練張孝雍一起主持今年的潛優選手暑期訓練營。
體協老出包詐領補助  已舉辦8年的中華網協美傑仕盃2020年2月被檢舉告發,網協以製作不實的結算表,向北市體育局及體育署詐領補助款,案由北檢偵辦中。發票不實  卡神楊蕙如2019年12月遭檢舉告發,在辦理女子網球台灣公開賽WTA時,以不同版本的會計師簽證及收支結算表,並使用不實發票,連續3年疑詐領北市體育局及體育署補助超過9千萬元,案由北檢偵辦中。交換個資  2018年4月,體育署開放民眾上網登錄報名參與各體育團體理監事的改選作業。棒球、羽球、游泳及網球協會為鞏固改選主導權,各自蒐集並與其他協會交換人頭會員個資。其中網協前祕書長劉中興先被北檢緩起訴後撤銷,起訴後被北院判決6個月、緩刑3年。

教育部體育署撥出上千萬補助中華民國網球協會(中華網協),承租「台北網球中心」部分場地成立網球「國家訓練站」,專門訓練「潛優選手」,豈料中華網協竟然違規對外招生,在訓練站做起無本生意,連身為中華網協理事的知名球評劉虹蘭也「偷渡」女兒。當「公器私用」的事實已難以掩蓋,中華網協索性開大門走大路,在今年7月公開招生,被當成凱子的體育署,竟然悶不吭聲!

為了滿足國內網球「潛優選手」的訓練需求,教育部體育署自去年起全額補助中華網協約千萬元,承租台北市內湖區的「台北網球中心」部分場地及其他相關開銷,設立網球「國家訓練站」,從去年四月啟動以來,莊吉生、謝政鵬、「詹家姊妹」詹詠然與詹皓晴等網球好手,都曾在此「閉關練功」。 八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左右,十八位十四歲到十八歲的男女潛優選手,現身位於「台北網球中心」,參加為期十五天的「二○二○培育具潛力網球選手暑期訓練營」,數名陪同孩子報到的家長,神情滿是欣慰與驕傲。一位擔任教授的家長說:「國家訓練站對潛優選手確實很好,我覺得真的有感受到某種禮遇,有一次我帶女兒北上參賽,賽前就在台北網球中心接受總教練的安排及訓練,希望南部也能成立國家訓練站。」然而,中華網協卻利用國家訓練站大肆撈錢。

年收三百萬 立委轟圖利

本刊調查,體育署在國家訓練站專案補助經費規定,只有獲選為「潛優選手」的網球好手,能夠使用國家訓練站。所謂「潛優選手」就是「具有潛力的優秀選手」,目前國內網球界的潛優選手約五十名,潛優選手不僅是國家訓練站的當然成員,平常也可以免費使用國家訓練站的場地設備、教練陪練與指導等等。 此外,體育署更透過中華網協個別補助潛優選手。潛優選手進行年度集中暑訓時,體育署不但會免費提供食宿、球衣等,每天還會支付每人零用金四百元。 不過,由於潛優選手分散南北各地,平日各有各的受訓場所及專屬教練,能夠充分利用國家訓練站的選手並不多,因此國家訓練站常常「門可羅雀」。據悉,中華網協竟然「物盡其用」,逕自違規收錢對外招攬「自費選手」,利用國家補助做起無本生意,讓一般選手或網球愛好者,付費「享受」國家訓練站的場地設備及教練指導,今年七月甚至大剌剌地公開招生。 立委鄭正鈐砲轟,中華網協利用國家資源私自招生牟利,每月向每位自費選手收取一萬元至一萬五千元不等,平均每個月大約有二十名自費選手,初估年收三百餘萬元,明顯有詐欺及圖利之嫌,「而且中華網協多年來工作計畫、潛優計畫、國際交流計畫,都疑有多領補助款及逃漏稅等情事,情況相當嚴重,不知道中華網協究竟還有多少未爆彈?」

網路宣傳片 偷渡全都錄

事實上,早在網協公開招生前,已有「有門路」的家長,利用關係到此練球。一名自費將小孩送到國家訓練站的家長向本刊記者透露,之前每個月支付一萬五千元給「台北市天母網球協會」,讓對方安排小孩練球;後來才隨著協會、跟著教練移至國家訓練站練球,「到現在已有一年三個月,在國家訓練站裡,一位教練平均指導一至三名學生打球,我覺得這裡真的很好。」 本刊調查,台北市天母網球協會理事長劉虹蘭身兼中華網協理事,也是個知名球評,她竟也「偷渡」自己的十二歲女兒,進入國家訓練站練球。一名知情人士指出,國家訓練站成立之初,劉虹蘭的女兒就一路跟著潛優選手一起練球,中華網協放在YouTube的宣傳影片,就有出現劉虹蘭的女兒跟著練球的身影,這讓不少家長認為中華網協獨厚自家人,「我們沒有門路的人,根本無法進入國家訓練站練球。」 對此,中華網協代理祕書長王凌華坦承,劉虹蘭的女兒確實在國家訓練站練球,「劉虹蘭是中華網協的理事,扮演的角色就是一位家長,並沒有參與訓練站的任何事務,而且她的女兒表現優異,完全符合網協公告的招生資格。」 劉虹蘭則透過祕書表示,因近日業務繁忙,無法接受訪問,拒絕回應相關問題;本刊記者於其臉書留言詢問,至截稿前無回應。 此外,本刊調查,國家訓練站剛成立時,只有一名專職教練,也就是目前的總教練張孝雍,因此只要有潛優選手來到國家訓練站,都由張孝雍要負責訓練,其他事項都是中華網協負責操辦。

補助多少錢 竟有三版本

國家訓練站後來聘請三位助理教練,負責在下午及假日時段教導自費選手,今年則增加為四位助理教練。助理教練的薪水視當月有多少位自費選手而定,再由中華網協匯款至助理教練帳戶;雖說助理教練沒有動用國家訓練站的年度經費,但中華網協利用國家資源私招學生賺錢,卻是鐵一般的事實。 面對聘請助理教練教導自費選手一事,王凌華避重就輕地表示,體育署訂定教練的月薪只有四萬五千元,根本找不到教練願意教球,「中華網協只能自己籌款(招收自費選手)補足差額。」然而,立委鄭正鈐質疑,體育署明明已經全額補助國家訓練站逾一千萬元經費,而且實際僅用掉三百多萬元,為何還需要自籌款項?王凌華對此表示:「剩餘的補助款就交還給體育署。」 立委鄭正鈐進一步指出,中華網協去年針對培訓潛優選手的各項計畫,編列三千一百二十五萬元的預算,體育署百分之百補助,然而,目前體育署關於國家訓練站的補助經費,卻有一千一百多萬元及九百多萬元等兩種版本,「中華網協官網公告的數字則是六百多萬元,到底是誰在說謊A錢?是誰在偽造文書?一定查清楚。」鄭正鈐已於八月十七日行文教育部政風處,要求查個水落石出。 其實,每個運動協會若能充分運用場地及設備培育好手,即使收費也是一件好事,實在無須偷偷摸摸,當然前提絕對得要合法。中華網協若能將「自費選手」培訓項目具體寫進國家訓練站的執行計畫裡,再向體育署申報,一經核准,勢必就不會存在一丁點爭議。 體育署訓練競技賽輔導科科長謝奇穎表示,體育署針對網球菁英的補助經費有限,在中華網協沒有動用到國家訓練站經費的前提下,自行對外收費招生是「樂見其成」,「不過,中華網協最好能有具體而完備的計畫,才來做這件事情(收費招生)。」 至於立委鄭正鈐所指預算存在不同版本,謝奇穎則解釋,「國家訓練站才剛草創,難免會有些不足之處。」他強調,結算去年的使用經費確實是三百多萬元,多出來未使用的經費,中華網協必須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