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6報導:石秀華 攝影:宋岱融 圖片:中國時報系、讀者提供 設計

擄殺甜美人妻 追擊 變態殺人犯假自首誤導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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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子黃東明追求通訊行店員曾女不成,竟製造假車禍,撞昏曾女後將她擄至空屋致使延誤就醫死亡,警方將其押回住處搜索。
長相甜美的曾女,個性充滿正能量,卻遭變態跟蹤狂毒手殺害。
(翻攝自曾女臉書)
有民眾目擊黃男將曾女載走,便立刻報警,警方在車禍發生地大昌路附近進行搜索。
向友人借來白色自小客車後,黃男還將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拔除。
警方尋獲曾女當天所騎乘的機車,車輪前方和左側後照鏡處凹損。
黃男在萬丹鄉大昌路一號橋駕車撞飛曾女,現場遺留機車碎片及輪胎痕、血跡。
(中)曾女丈夫    檢警解剖曾女遺體當天,曾女丈夫哭紅雙眼步出解剖室。
曾女不幸遇害後,其上班的通訊行關上鐵門並未營業。
曾女丈夫將一套白色婚紗禮服交給李姓禮儀師,盼愛妻能漂漂亮亮的離開。
警方封鎖棄屍現場的空屋大門,派員站崗,進行採證鑑識。
警方在黃男住家附近空屋的後方小屋(箭頭處)尋獲曾女遺體。
泯滅人性的黃男被警方移送後,遭法院裁定收押。
空屋通往棄屍小屋的小巷空地上,可清晰看出當時黃男拖行曾女留下的拖痕(上圖黃圈處)。左圖為鑑識人員從棄屍小屋中拿出曾女的皮包。
葬儀社人員將遇害的曾女遺體抬出,送往殯儀館。
長相甜美的曾女遭黃男跟蹤騷擾,最後慘遭毒手,令親友相當不捨。 (翻攝自曾女臉書)
曾女丈夫聞噩耗,步履蹣跚傷心地穿越棄屍小屋旁的小巷弄認屍。
立法委員周春米表示,將加速推動《跟蹤騷擾防治法》,以慰死者在天之靈。(周春米提供)
新北市一名38歲李姓男子5年來不斷跟蹤一對黃姓雙胞胎姊妹,他先和妹妹交往,兩人分手後,又將目標轉移到姊姊身上,經常至姊姊住處和工作的郵局站崗,還尾隨搭捷運,闖入其住處偷看日記、拿走貼身內衣。2015年6月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禁止李男騷擾、跟蹤及接近。高雄一名汪姓計程車司機,2020年7月對搭車的蔡姓女子產生好感,追求遭拒後,開始騷擾蔡女,撥打電話並傳送恐嚇、辱罵內容簡訊,並開著小黃到蔡女住處徘徊。蔡女父親不堪女兒長期被騷擾,持刀刺死汪男,最高法院認為蔡男其情可憫,判處4年有期徒刑定讞。

屏東縣萬丹鄉一名無業男子在通訊行遇見一位甜美人妻店員後,屢次跟蹤,女店員報警提告仍未能阻止其行為;無業男竟製造假車禍將女店員撞飛,再將她拖進空屋,導致頭部受創的女店員延誤就醫死亡。女店員生前是否曾遭侵犯仍待鑑定,死者母親痛斥,「女兒被凶嫌騷擾,遇到這種事真的沒辦法躲,希望司法能重判。」

四月十一日當天,屏東殯儀館瀰漫著一股哀傷氣氛,檢警正在為遭無辜殺害的通信行曾姓女店員(曾女、二十九歲)遺體解剖,曾女丈夫哭紅雙眼,在檢察官確認妻子身分時情緒潰堤,說不出話,當天他帶著白紗禮服,告訴禮儀師:「希望妻子能漂漂亮亮地走。」 為曾女處理大體的正好是她的李姓女禮儀師好友,李女說,四月八日深夜接獲消息,要處理一具遭人殺害的女屍,當她打開屍袋,看到死者面容時心裡一震,竟然是她所認識的曾女。李女說,因為曾女年紀比較小,平常都以「妹妹」稱呼,曾女人甜嘴也甜,但如今卻是她親手處理妹妹的大體,不禁痛批嫌犯,「這種人應該關一輩子」。

騷擾跟蹤 鎖定深夜行動

這起震驚全國的命案究竟如何發生?警方調查,未婚的無業男子黃東明(黃男,五十五歲),今年二月五日至屏東縣萬丹鄉一間通訊行詢問手機業務,見服務他的曾女長相甜美,竟當場撫摸曾女的手,曾女出聲喝斥制止,黃男悻悻然離去,自此未再踏進通訊行一步,但卻開始暗中跟蹤曾女,並默默策劃一場自認為完美的犯罪。 警方調查,黃男早在四月五日就先向友人借了小客車,然後連續三天駕車跟蹤曾女下班,他發現大昌路一號橋附近每到深夜人車相當稀少,四月八日晚間十時許曾女下班後,黃男尾隨在後,接著開車擦撞曾女的機車,因撞擊力道未拿捏好,險些將曾女撞進大排水溝內。曾女因安全帽噴飛,重摔在地,頭部受創昏迷,黃男於是將癱軟的曾女抱上車,後方民眾目擊報警。 警方發現,心思縝密的黃男在案發前,早就鎖定住家附近閒置二十多年的空屋。身高僅一百六十公分、體重六十公斤的黃男,在當晚製造假車禍後,就將曾女拖進空屋後方的小屋藏匿,檢警不排除黃男曾對曾女意圖猥褻或性侵,待鑑定報告出爐即可確認。 黃男偵訊時相當狡猾,供詞反覆,還告訴借車的友人,如果有警察上門就說「車子被偷」,甚至將行車紀錄器拔除,自己和曾女的手機也關機,試圖以「自首投案」減輕罪刑,對於警方問訊答非所問,謊稱有躁鬱症,誤導警方辦案,黃男沒請律師卻質疑警方拘捕程序違法,還稱警方刑求,聲請法院「提審」遭駁回,讓警方怒批「可惡至極」。

主動投案 遲不透露下落

事發後,曾女親友在臉書社團PO文急尋,警方獲報調查,晚間十一時先在民學路尋獲黃男所開的肇事車輛,聯絡車主得知借給黃男使用,警方趕赴黃家撲空,翌日上午六時四十分許,黃男竟主動向警方投案,但遲遲不肯說出曾女的下落,還辯稱:「我把她載走是想救她。」 警方從曾女手機最後發話及黃男棄車位置,動員大批警力展開地毯式搜索,後來在距離黃男住家五十公尺遠的一處空屋地上發現拖痕,果然在後方小屋尋獲曾女,但遺憾的是曾女已明顯死亡,一旁還有她被摔碎的手機及皮包。 據了解,曾女當時身穿粉紫色套裝制服,衣著完整,手、腳有擦傷、後腦杓有血跡。詭異的是,曾女臉部被黃男以衣物覆蓋,警方掀起衣物時,赫然見到曾女疑因死不瞑目,兩眼直直瞪著前方。而曾女的丈夫聽聞噩耗,一見到失蹤整晚的愛妻已成冰冷遺體,當場放聲痛哭。 其實早在三月十八日晚間,曾女下班即發現黃男尾隨而報警,警方告誡黃男「不許再跟」,還護送曾女一段路程,直到曾女告知安全,警方才離去。三月底,曾女對黃男提告性騷擾及跟蹤尾隨,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對黃男開單,並在曾女工作的通訊行門口設簽巡簿,但警方的這些動作,並未對黃男起到任何嚇阻作用。

平時冷漠 犯案前露邪笑

本刊調查,黃男父親是國中退休老師,一家五口原居住在屏東水源街透天厝,黃男無業在家當啃老族,黃父去世後,性情古怪的黃男曾搭訕女路人,也曾與鄰居因牆壁修繕問題互告傷害,家人因受不了他的個性,相繼搬離。 黃男的一名鄰居也表示,黃男個性怪異,曾炫耀買過一盆三千元的花,抽著一萬元電子菸,鄰居搖頭無奈「一言難盡」;還有鄰居透露,黃男平常表情冷漠,從未與人點頭問好,但案發當天下午,他異常地露出一抹邪惡笑容,沒想到卻犯下殺人行為,讓人毛骨悚然! 黃男因涉犯下殺人重罪,且有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而曾女臉書貼文總是充滿正能量,孰料卻遇上變態跟蹤狂,年輕生命戛然而止,令人遺憾痛心。 跟蹤騷擾事件頻傳,但《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卻還停留在立院委員會審查階段,該法案未來若三讀通過,被害人將可於最近一次受到跟蹤騷擾的六個月內,向法院聲請如同保護令的防制令,要求跟蹤者遠離被害人常出入、活動的特定場所、特定距離,並禁止蒐集、紀錄或持有被害人非公開資訊;違反者,將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委員周春米表示,屏東發生嫌犯跟蹤騷擾被害人後衍生加害的悲劇,曾女家屬盼能立法預防此類事件再度重演,她將在立院加速完成立法程序,以慰被害人在天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