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報導:陳孟萱 攝影:林士傑、王永泰 繪圖:繪圖組 圖片:中國

富家男大生隨地偷拍 組團販售戀童淫片

台版N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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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出頭的林男,在親友眼中是乖巧大學生,但他在網路世界裡,其實是組織戀童癖社團的惡狼。
韓國男子趙斗淳2008年暴力性侵8歲女童,導致她終生殘疾,去年底趙斗淳刑滿出獄,遭到大批憤怒民眾包圍,引發國際更加關注戀童癖議題。(翻攝自YouTube)
震驚韓國社會的「N號房事件」,主嫌之一為25歲的趙主彬,他透過聊天室散布性剝削影片,受害者最小僅11歲。(翻攝自SBS)
網路虛構角色蘿莉熊(右圖)被視為戀童癖象徵,林男不僅以它的圖案作為群組頭像,還將LINE群組取名為「場外熊頭的蜂蜜罐頭」。
林男在LINE群組中,上傳女童偷拍照供成員意淫。(讀者提供,圖片經馬賽克變色處理)
刑事局電偵一隊隊長莊明雄表示,該戀童癖群組內共有41名成員,年齡從20到30歲不等。
為了避免被網路警察盯上,林男介紹成員透過加密網路平台存取影片,但他仍遭逮捕,並在交保後趕緊在巴哈姆特上PO文解散群組,就怕牽連更多人。(讀者提供)
除了偷拍並「交流」孩童照片,陳男也曾號召成員集資購買「兄妹調教片」,為了躲避網路警察追緝,還特地將影片放入他的私人伺服器,供買家下載。
律師王志超表示,林男雖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但兩罪刑期加起來不到5年,加上沒有前科,可能會被判易科罰金或緩刑。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發言人劉昱均呼籲,家長讓孩子使用手機前,應提醒孩子「保護自己的身體」,以免成為戀童癖性暴力受害者。
戀童癖無法治癒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指出,戀童癖是一種精神障礙,又稱「戀童障礙」,指16歲以上的青年或成年患者,對14歲以下、第二性徵未發展的兒童才會產生性衝動。戀童癖的成因不明,目前已知確切原因多為「心性發展史」障礙,如兒童時期遭到性侵等。罹患戀童癖的性侵犯須強制接受處遇治療,即回溯患者成長過往,釐清心理障礙成因,以作為治療依據。楊聰財也強調,「戀童癖無法治癒,加害者如無進行治療,再犯機率高達3分之2。」因此,政府單位祭出電子腳鐐追蹤犯人,並禁止他們在校園和補習班等地工作,或在學校附近逗留等。

2019年,韓國爆發史上最大宗網路性犯罪「N號房事件」,去年「素媛案」戀童性侵犯趙斗淳刑滿獲釋,成為國際關注焦點,如今台灣也爆發網路戀童癖不法事件。刑事局在通訊軟體上查獲一個戀童癖群組,成員們將偷拍的男女童照片和影片,放上群組討論、意淫,甚至販售,更驚人的是,主嫌竟是才20歲出頭的富家男大生,讓其家人及警方都難以置信。

戀童癖案層出不窮,日前高雄一名直排輪教練利用在國小任教的機會,猥褻、性侵七名男學生,甚至拍下裸照,遭判十年六個月徒刑。去年八月,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也接獲檢舉指稱,LINE上有一個祕密戀童癖群組,涉嫌散布、販售「未成年性剝削影片」。 警方調查後發現,在號稱「華人最大遊戲及動漫社群網站」的「巴哈姆特」上,一名ID叫「CIA熊頭局長」的林姓男子,號召一群戀童癖網友,加入他成立的私密LINE群組「場外熊頭的蜂蜜罐頭」,販售各種未成年孩童的影片,以供意淫。警方將林男等四人逮捕到案後,起獲數十組雲端硬碟,扣押逾千部、容量超過2TB的未成年性剝削影片。

嚴格規定 每天上繳童車片

本刊調查,戴著眼鏡、外表斯文的二十一歲林男,是名家境富裕的大學生,家族在地方上頗有聲望,而他從小就是長輩眼中的乖小孩,未料他考上理想的大學後在外住宿,竟開始「黑化」。當林男被捕時,表情一派輕鬆,雙親還單純以為兒子散布的僅是一般情色片。 在該LINE群組中,林男以外表呆萌卻有著戀童癖象徵的「PEDO BEAR」(又名蘿莉熊),作為群組標誌,自己則取名為「小林剛太郎」,並用電影《蠟筆小新:風起雲湧光榮燒肉之路》的「堂堂島少校」角色照,當作大頭貼。「堂堂島少校」為黑幫組織幹部,原是一名軍人,喜愛發好施令,口頭禪為「你一定會被拔光全身的毛」。 就如「堂堂島少校」般強勢,林男審核成員的方式十分嚴格,一般人需透過舊成員「引介」才能加入,而群組內共有四十一名成員,從二十歲的大學生到三十多歲的上班族都有,唯一共通點是對版主林男唯命是從。 林男規定每位成員每天都得上繳一部「童車片」,即幼童的猥褻影片,他也會不定時上傳照片供群組成員意淫,譬如坐公車時,他隨手拍下鄰座的小女孩,一放上群組,竟有成員語出驚人地說「是不是有個聲音在你的腦海裡說:讓他(小女孩)生」;他也曾放上大賣場裡雙馬尾女童蹦蹦跳跳玩耍的偷拍影片,但由於沒有裸露畫面,有成員不滿沒看頭,批評「有穿內衣,差評!」 該群組的成員們不僅在賣場、公園、路上行進間,拍下身旁各年齡層的男女幼童,傳上群組「交流」,還會「集資買片」。一名二級幹部「孩子王JoJo」(孩子王)曾在群裡號召合資買「兄妹調教片」,由於擔憂被網路警察盯上,他會設下「斷點」,「我跟對方買來放在我的伺服器,這是外人進不去的,你們付錢後在我這下載,也不用接觸到對方,比較妥當。」

避警守則 黑話取代敏感詞

為了避免員警潛伏在群組內,林男每天都會例行性巡查,特別關注不互動、不貢獻影片及照片者,只要一起疑就馬上踢出群組;他甚至研發一套「避警教戰守則」,包括清除搜尋引擎關鍵字、切勿使用Google雲端等,以避免遭平台機器人刪片或提供資料給警方。 此外,該群組因擔心用字遣詞遭LINE巡察、擋下,還以各式網路黑話取代敏感字眼,譬如「求童車」意即求分享幼童的猥褻影片,「蜜」指女生私處;「熊頭」為林男;「蜂蜜罐」則是該群組專門發送的各種兒少性剝削照片、影片,其他還有代表未成年、未發育的小女生「蘿莉」,以及指漫畫世界的「二次元」。 一名刑事幹員透露,他透過一個成員「引介」進入該群組,以二次元蘿莉泳裝照取得林男等人信任,並在成員討論時加入話題,營造同好形象,同時蒐集不法證據包括集資買賣未成年性剝削影片等,兩個多月後,在去年十月二十一日收網逮人。而該幹員原以為林男是相當油條、身經百戰的「老司機」,未料本人相當青澀,竟還未出社會。 至於幹部「孩子王」陳男,是個不折不扣的「阿宅」,個性害羞內向,加上求職並不順利,三十三歲的他至今仍跟父母同住,算是啃老族,而他被警方逮捕時,父母就在樓下。起先陳男否認犯行,狡辯「我的興趣是攝影」,直到員警從他的硬碟裡搜出超過2TB男女幼童性剝削相關的影片和照片,他才百口莫辯。 後來,陳男告訴警方,他從未交過女友,青春期時發現自己有戀童癖傾向,曾求助醫生,但是他認為「我覺得這輩子好不了了」,員警進一步追問,看了這麼多照片和影片,是否「有衝動」,陳男竟回答「我很想!但因為害怕坐牢,還不敢下手!」

預料輕罰 男童也恐遭狼爪

林男等人落網後,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八條起訴,林男涉散布、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做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片、照片,影片,或以他法供人觀賞、聽聞,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另外,林男「意圖」散布、傳送、販賣或公然陳列而持有前項物品,最高處兩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兩百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律師王志超對此表示,由於林男本身沒有前科,加上兩案加起來刑期不到五年,屬於輕罪,開庭後很可能易科罰金了事,甚至被判緩刑。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發言人劉昱均則表示,機構成立近三年來發現,由於性別意識抬頭,尤其韓國N號房事件爆發後,不少受害人願意站出來,求援的人數翻倍。但現在家長常常讓孩子使用手機,小孩不懂保護自己的狀況下,很可能成為網路惡狼狩獵的對象,因此提醒家長跟孩子提高警覺,「不只是小女生,小男生也要保護自己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