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審 當庭打臉一審法官
捷運隨機傷人案 模擬重判13年
士林地院舉辦國民參與審判活動,以3年前中山捷運站隨機傷人為背景模擬審判程序,由6名素人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昨審判出爐,國民法官將被告依2個殺人未遂、2個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比原定讞的12年還重,有國民法官坦言,重判確有心理壓力,多1年少1年只是一句話,但對被告卻是關在牢裡365天,可想見法官的壓力,
本案受到關注主要是模擬法庭的審判長就是原審理該隨機傷人案,他以4個傷害罪輕判郭嫌3年,後遭高院改判12年定讞,沒想到,國民法官與高院、最高法院見解相同,打臉一審。
此外,士林地院院長蔡彩貞,原是推動人民觀審制的司法院刑事廳長,她不諱言地說,實質上換湯不換藥,只在可以表意也可表決,有些許差異。
士院接連2天進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從1300名報名民眾,利用電腦挑選出70名,再進行選任,前天從38人挑選出6名正取及2名備取,包括科技公司職員、國小老師、醫學院碩士生,經宣示後正式展開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挑選2015年7月,男子郭彥君在中山捷運站,持水果刀趁著電扶梯往下,短短8秒間,連續砍殺4名無辜民眾做為案例審判。檢察官論告時,以在投影片提出「人體解剖圖」,形容凶刀非常鋒利,並以「當事件一發生,她接到母親的電話,擔心她是否平安」,訴諸情感,引導朝殺人未遂重判。
6名國民法官評議時,具有醫學背景的國民法官說,像第一位受傷民眾,左胸中刀,若引發氣胸,又拔出刀子,更可能致命,其他國民法官紛紛點頭,認為除犯意外,還要考量攻擊身體的部位。
審判長則提醒國民法官:「短短8秒,是否會改變犯意?」有國民法官強調「會」,因郭殺2人後想要逃跑,變成只有傷害罪。評議結果以6比3、5比4,連罪名的順序,見解都與高院定讞的判決相同,而沒有法官的影子陪審團判決也比原一審重。
對此結果,審判長雷雯華說,期待人民對司法能增加一點信心,這一切就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