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王己由/台北報導

贏了退休官司 郭冠英保住月退俸

銓敘部GG了

前行政院新聞局祕書郭冠英,因言論問題遭懲戒撤職並停止任用期滿,再任台灣省政府外事祕書後申請屆齡退休,卻被銓敘部以省府未對郭舉行面試退回,郭不服保訓會駁回復審,打行政訴訟救濟,最高行政法院6日判決郭勝訴確定,銓敘部要准郭屆齡退休。

郭冠英申請退休時,當時依法可領的月退休俸是6萬多元,但受到今年7月軍公教年改影響,他的月退金勢必會減少。

郭冠英在新聞局任外館新聞祕書時,被認為提出不當言論,公懲會2009年9月25日議決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2012年10月1日停止任用期滿,2014年3月間,郭參加台灣省府祕書職系公開甄選,同年月10日起回任省府外事祕書。

 郭再任公職不久,辦理65歲屆齡退休,申請從2014年7月16日退休,依法可領6萬多元月退俸,結果監委認為省府當初辦理公開甄選時,未依公告內容舉行面試有程序瑕疵,在郭退休前十多天通過糾正案,銓敘部退回退休案,郭不服提復審,遭保訓會駁回,郭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省府徵才公告並沒有以舉行面試為甄選必備程序的意思,並已有前例,郭非特例,打臉銓敘部,判決銓敘部應作成核准退休的行政處分,案經銓敘部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