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6張孝義/台北報導

SOGO案 李恆隆批監委說瞎話

調查報告認為經濟部無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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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15日痛批監察委員仉桂美以不實的調查報告,企圖為經濟部及幕後黑手解套。(范揚光攝)

 監察委員仉桂美就纏訟多年的SOGO案提出調查報告,認為經濟部沒有違失,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昨重炮抨擊經濟部,在被法務部函釋公司法修正未涉及法律變更,打臉其「新法不溯及既往」說法後,仍裝睡不醒;監委還提出睜眼說瞎話的調查報告作為經濟部的護身符,如果經濟部再不依職權撤銷太流的不實登記,不排除進行國際仲裁。

 李恆隆指出,SOGO百貨原本由他擔任董事長的太流公司控股。2002年9月,遠東集團的郭明宗偽造太流董事會的議事錄、簽到簿、增資邀請書,向經濟部辦理40億元增資登記,SOGO經營權易主。法院調查太流的增資股東臨時會和董事會的會議紀錄是偽造,並偽簽股東出席。

 郭明宗在2009年依業務文書登載不實罪判刑確定,經濟部依公司法第9條第4項規定撤銷太流的變更登記。李恆隆說,當時遠東集團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公司法第9條第4項僅規定公司登記事項有「偽造、變造文書」時才可撤銷登記,郭所犯「業務文書登載不實罪」不在此範圍,逆轉判經濟部敗訴,應回復太流的增資登記,讓遠東集團徐旭東登記為太流負責人,取得SOGO經營權。

 不過,最高行政法院2013年就該條文並不包括虛偽不實,諭示經濟部修正公司法第9條第4項,或改用公司法第7條、388條來解套。李恆隆說,經濟部選擇難度較高的修法,待修法完成卻又耍賴指「新法不溯及既往」。

 李恆隆強調,公司法的修正是因應洗錢防制評鑑,不實的東西怎可進行登記?豈不貽笑國際?經濟部的不溯既往主張,被法務部函釋打臉後,監委仉桂美硬湊出「經濟部無違失」的調查報告作為經濟部的護身符,如果經濟部裝睡叫不醒,他將揭露SOGO案更多不堪內幕,未來更不排除走上國際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