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2 徐勉生

中華民國台灣總統,啥?

名家觀點

據媒體報導,蔡總統在「自由民主永續之旅」訪問邦交國的過程中,一律稱「中華民國台灣」(Republic of China Taiwan)。過去友邦稱呼我國為「中華民國」,此次改稱呼,有友邦官員表示,這是應我方要求。顯示蔡政府在我國對外名稱上已決定全改為「中華民國台灣」了,此舉值得國人關注。

「中華民國台灣」此一名稱不合法,既有違憲法,也不合文法。原因如下:

第一,我國憲法規定國名為「中華民國」,沒有其他名稱或簡稱。所以蔡英文自稱「中華民國台灣總統」顯然違憲。

 第二,維基百科對於「台灣」的定義為:台灣是東亞的一個國家,正式名稱為the Republic of China(ROC),並沒有Republic of China Taiwan一詞,所以,實務上可以簡稱台灣,但正式用法只能稱Republic of China。

 China與Taiwan無論指的是國家或是地區,都是專有名詞。在Republic之後接上兩個專有名詞,當中沒有介系詞,使得語意不明。甚至可以解讀為「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蔡英文自稱「中華民國台灣總統」,反而是自我矮化,如同地區「特首」,這不是蔡總統極力反對的情況嗎?

日前宜蘭市與美國馬里蘭州洛克維爾市簽約締結姐妹市,由市長江聰淵攜往美國的蔡英文總統賀函中,以「台灣總統」簽名祝賀,締盟單位也寫「台灣宜蘭市」,非但違法,也有自我矮化之虞。

總統府當時解釋說,賀文是宜蘭市準備的,並非出於總統府的手筆。總統府在正式文書中均使用「President, Republic of China(Taiwan)」。此種以加註的方式表述合乎文法,可以接受。但是Republic of China Taiwan,有待商榷。

蔡總統否認「九二共識」,反對「一國兩制」,核心意思是反對「兩岸同屬一中」,積極進行「去中國化」的目的就是想要把台灣與「中」字完全切割,所以盡量避開「中華民國」。

 然而,想要台獨又不敢明講,想要修憲改名又怕中共出手,於是做出許多小動作,玩弄文字遊戲,其實是自欺欺人,毫無實質意義。(作者為退休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