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磚炸傷童 國賠354萬
彈藥庫變身農場 廢彈未依規處理
黃姓男童3年前參加安親班戶外教學,他撿拾農場內水泥磚架起爐灶野炊,竟被水泥磚炸傷頭部,家屬認為該農場前身是陸軍司令部管理的彈藥庫,所以請求國家賠償,一審遭駁回,但高院認為,陸軍司令部未將用水泥固封的廢棄彈藥投海處理致意外發生,逆轉判賠354萬元。全案可上訴。
2016年1月27日,男童隨同安親班前往新北市土城的「勤篤水稻生態教學農場」進行戶外教學,當日下午2點左右,他與同行老師及其他同學用水泥磚搭起爐灶野炊,完畢後收拾過程中,水泥磚突然爆炸,碎片四散,鍋爐炸飛5公尺外,男童頭部受創送醫救治且一度病危。
男童父母認為農場前身為陸軍司令部管理的土城彈藥庫,爆炸現場殘留的水泥磚碎塊,經鑑定含有「M303式57公厘戰防彈」,軍方彈藥無端留存在農場內,應是彈藥庫搬遷時陸軍承辦人員隨意棄置,未為妥當處理,提告請求賠償。
新北地院認定,男童父母未舉證意外發生,與軍方人員執行公權力故意或過失有何因果關係,不符合國家賠償要件,駁回請求。
案經上訴,高院認為,案發後,軍方未爆彈處理組在土城彈藥庫周邊尋獲水泥磚達80多塊,與炸傷男童的水泥磚相同,該水泥磚在38年前生產,依當時軍事作業準則規定,報廢彈藥應將引信以水泥固封後投海處理。
合議庭表示,陸軍司令部的承辦人員未依軍事作業準則規定,將這些水泥磚以投海方式進行銷燬,而放置於任由人民隨手可得撿拾之處,顯然怠於執行職務,且與本案爆炸事件,有相當因果關係,應負賠償責任,判賠35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