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7林良齊、林周義/台北報導

定義太嚴 列冊獨老不增反減

老人福利聯盟推估 實質獨居數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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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僅有1名老年人口居住的戶數達45萬9355戶,列冊獨居老人人數卻一直下滑。(圖中非新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截至去年為止,我國65歲以上的高齡者達378萬7315人、占比達16.07%,而內政部統計發現,去年底僅有1名老年人口居住的戶數達45萬9355戶,但我國列冊的獨居老人人數卻一直下滑,從2000年的5萬3444人,下滑至去年4萬1983人,占比僅剩65歲以上高齡者的1.1%,老人福利聯盟認為,主要因為列冊獨居老人的標準設定太高,實質獨居的人一定更多。

 依現行衛福部對獨居老人的定義,65歲以上長者且未有子女、或有子女但不在同一縣市、同住者不具照顧能力,或老老照顧等才符合獨居定義;老盟祕書長張淑卿表示,獨居老人的定義過於嚴格,如有子女已無實際撫養,但卻因為戶籍設在同一縣市,就不能列冊為獨居老人,實質獨居老人人數勢必更多。

 台北市大同區聚盛里里長舒贑臺表示,一旦知道有長者獨自搬遷,就會協助認定為列冊獨居老人,但獨居老人定義過於嚴荷,因此能夠實際協助的個案並不多,「大概10個中可以認定3至4個就不錯了」。

 介惠基金會長期提供偏鄉老人居家服務,介惠基金會執行長施欣錦說,雖然鄉下地方較都市有「人情味」,但還是不乏獨居長者,而鄉下地方獨居原因,往往是兒女至都市工作,長者不習慣都會地區選擇留下,卻可能因報稅在同一戶,難被認定為獨居。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李臨鳳表示,其實台灣並未針對孤獨死進行分類,獨居老人也並非人人都列冊,列冊的前提是社工員進行訪視後取得老人的同意,曾有專家分析1945年左右出生的老人較不會爭取自身權益、碰到困難也比較難走出來,這些對象屬於「沈默世代」。

 李臨鳳說,「沈默世代」的長輩較嚮往三代同堂的生活,喜歡和「嬰兒潮世代」住在一起,而「嬰兒潮世代」明白和長輩同住會有摩擦、不方便,也明白小孩未來不一定會和自己同住,因此有些人在年輕時已規畫好退休生活,也就不需要被列冊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