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0 王任賢

你防疫我埋單的政治魔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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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系資料照片)

 防疫作為可分為二部分:檢疫與隔離。檢疫面對的是正常人,例如港埠檢疫與機關檢疫。要對正常人施行任何防疫作為,因為他們並沒有公共危害之虞,舉凡篩查、投藥,甚至限制行動,都必須經由當事人同意,政府不得執行強制作為,因為這是憲法保障的權利。

 唯一的例外是在港埠,政府可以用任何強制作為執行檢疫,欲入境的旅客只能無條件配合,因為任何政府均有選擇入境旅客的公權力,也有維護國人健康的義務。政府對於入境旅客的防疫作為,若要求旅客自費,旅客也必須配合,否則就必須選擇不入境。港埠檢疫的收費規範,由中央政府訂定,法源也明訂於《傳染病防治法》第59條。

 傳染病例或疑似病例,由於有傳染他人之虞,基於保護他人的考量,病例或疑似病例是可以被限制行動,稱為隔離。由於隔離是違反憲法的行為,執行時都必須有地方衛生局的書面公文認證才行,畢竟違反憲法的事是誰也不能碰的。衛生局在執行這項任務時,也必須有法源。

 在台灣的隔離法源就是《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但這條簡直就是霸王條款,將並非疑似病例的接觸者及被官方認定的疑似被傳染者都列入可隔離的範圍,嚴重侵犯人權。但由於此法已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大家也只能遵守。這法條雖然霸王,但確實也讓這次新冠防疫戰在不動用國家緊急命令下,就能夠成功達標。此法還是利多於弊。

 在這次春節前後的Omicron社區疫情中,由於中央放手,讓地方實際操盤,才成就了全球驚濤駭浪下台灣的平穩疫情。美中不足的是地方政府在大匡列政策之下,缺乏大量匡列篩查後的配套隔離場所,情急之下竟便宜行事,將腦筋動到防疫旅館。

 防疫旅館是中央依港埠檢疫而設立的入境旅客收容場所,是必須收費的。如挪用到防疫來隔離接觸者,就不能收費。但是防疫旅館是中央便宜行事向地方徵用的,因為是私人場所,當然要付費。這完全是將《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的社區匡列隔離對象,依第59條對港埠檢疫執行收費隔離一樣。又是一樁指揮中心不好好了解《傳染病防治法》,繼誣陷彰化衛生局之後,又一樁「錯把馮京當馬涼」的事件。

 好在這次指揮中心能聽得進反對黨的意見,明快改正缺失,將風波止息。但反對黨也不必高興得太早,因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指揮中心願意明快改正,背後的原因,絕對不是指揮中心從善如流,應該還是選舉將近,有人想盡早看到隧道的光亮,最好還能帶著彪炳的戰功及關愛的眼神投入選戰,才能獲取最大的個人與政黨利益。走選舉之路真的好比走黃泉路,土地公的良民證才是將來投個好差事的保證,徒子徒孫們怎能不為主子多備些盤纏,多留些口德,多留下些良民紀錄呢?所以選舉才是台灣真正的政治魔術師。(作者為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