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壁如:騙來的執照該撤就撤 NCC勿雙標
違背不支薪承諾 控裴偉涉背信罪 要求檢調介入調查
鏡電視爭議持續延燒,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昨天質疑,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未遵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發執照時的規範,要求鏡電視須獨力經營,且裴偉不得干涉及支薪,如今裴偉違背當初承諾,除涉及背信,檢調單位應介入調查外,既然是騙來的執照,NCC該撤銷執照就要撤。
鏡電視新聞台執照NCC今年1月通過,但隨即有人具名向NCC檢舉,指控鏡電視違反公司治理、新聞獨立事件;裴偉辭去董事長後,不僅繼續以其擔任董事長的停雲公司名義,每月領取150萬元顧問費,甚至直接參與鏡電視每天新聞方向決策。
另外,裴偉的鏡周刊集團,有高達上百名的員工從事集團內工作,薪資卻掛在鏡電視領取,此舉已嚴重違反公司治理。
蔡壁如表示,裴偉的行為已涉嫌背信罪,NCC竟毫無查證就相信鏡電視片面回函解釋,呼籲檢調介入調查,也要求NCC不要雙標,顏色對了就全力護航。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曾決議,鏡電視發照一個月後,NCC要把審查過程跟往返公文送立法院,蔡壁如日前向NCC索資卻被以涉及祕密不提供,蔡壁如痛批,NCC究竟受到多大的壓力,連立委要求提供資料也可以拒絕,背後到底是多有力的人士撐腰,令人好奇。
蔡壁如認為,鏡電視雖已拿到執照,但NCC當時罕見提出12項負擔、14項保留許可廢止權、16項行政指導。鏡電視每月支付裴偉的停雲公司顧問費,難道沒違反鏡電視「公司股東及所屬關係企業與鏡電視不得有顯著或非常規交易」的規定嗎?既然當初是騙來的執照,現在NCC該撤照就要撤。
蔡壁如質疑,陳耀祥敢不敢在國會告訴全體國民,究竟知不知道這件事?接到具名檢舉是否有展開調查,還是只當個收發處?鏡電視回函內容未查證就相信,如果陳耀祥不知道,就是無能或被騙;無能的NCC主委該下台,若明知故犯,淪為政黨附庸更要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