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裁判當球員
直言
有關基隆市長謝國樑的罷免案連署,中選會要求基隆市選委會於收件後30天完成查對作業,基隆市選委會則認為依法查對作業時間為40天,中選會的要求並不合法。孰是孰非?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 縣(市)長之罷免應於40日內 …查對連署人名冊」。雙方的爭執點在於,中選會認為這「40日」,是基隆市選委會(主辦選委會)與中選會(主管選委會)所共用,基隆市選委會則認為這「40日」是主辦選委會所獨有的作業時間。
其實問題的答案,就在中選會自己訂定的法規命令《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裡面,其中第12條:「主辦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縣(市)長之罷免應於40日內…查對連署人名冊」,明訂40日的查對期間為「主辦選委會」,即基隆市選委會所獨有。
因此,中選會要限縮基隆市選委會的查對期間至30日,已經是明顯違背法律,行政不中立。在所有政府機關中,最不能行政不中立的就是負責選務的中選會。現在連中選會都跳下來,裁判當球員,施壓對謝國樑的罷免案,證明民進黨已經全軍出動,就是要拉下謝國樑。(作者為自由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