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掛保證 美積電疑慮難消

美國總統川普和台積電董事長魏哲家3日共同於白宮宣布,台積電未來4年將投資美國1000億美元。新聞畫面中可看到魏董當場略帶僵硬的笑容。由於國內各界對於「護國神山」變「半屏山」的疑慮甚深,6日賴總統和魏哲家連袂召開記者會,對於台積電大手筆對美投資,賴總統說,這是台美關係歷史性的時刻、是台灣的驕傲,而且在過程中政府沒有受到美國的壓力;魏哲家則表明,這是因為客戶的需求而赴美投資,不影響其在台的投資。但兩人的說法還是無法解除民眾的許多疑惑。
美國以國家安全為由,用關稅大棒脅迫,「邀請」台積電赴美投資,顯示此案非一般商業投資。台積電是我國的「護國神山」,政府是最大股東又占有董事席次,自然有理由介入,並應公開說明不會傷害國家利益,包括技術是否會外流、國外製程技術是否合乎N-1管制原則、投資數量是否會弱化台灣安全等幾個大家有疑慮的關鍵。因個別企業利益和國家利益不盡相同,為避免傷害國家利益,為國家安全管制對外投資是有必要的。
台積電公布對美新投資後,看不出川普對台灣安全有任何承諾,因此國內有專家認為是「錯招」。若政府積極介入,應可為台積電爭取到更好的條件,例如在晶片進口關稅公布後再確定投資案;建廠完成後再投資研發中心;研發中心運作和方向由台積電自主等等,也可以爭取到台灣安全更明確的承諾。
台積電赴美可能是對外投資涉及國家安全的首例,基於台灣半導體業的強大,類似案件可能不久的未來就會再現,若沒有明確的國家安全規範,將導致業者被各個擊破,未能爭取和國家利益相符的條件。因此,政府應提出一套「對外投資國家安全法」,讓業者有清楚的原則依循,也讓政府介入談判時有所依據,讓民間投資和國家利益提早相符。
目前經濟部對企業之對外投資,只有簡單的《公司國外投資處理辦法》,其中第6條規定:「影響國家安全、對經濟發展不利、違反條約或協定、侵害智慧財產權、有重大勞資糾紛未解決、破壞國家形象等狀況者,得不予核准。」這種規範過於簡略,晶片製程N-1原則也未明確見於法規,有必要於新的對外投資法規加以規範,提供業者未來遵循的明確指引。
「台積電」可能終究會變成「美積電」,但政府至少該做些必要的努力,讓這個「惡夢成真」的過程拉長,讓台灣能獲得的利益和國安保障可以更高。賴總統的記者會並沒有真正回應民眾的疑慮,只不斷跳針、虛無飄渺地說台積電是台灣的驕傲、這是台美關係歷史性的時刻,真是令人失望。(作者為華梵大學特聘教授、中華貨幣金融協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