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7黃敬文、陳志賢/台北報導

檢到醫院視察沈慶京 20年來首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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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在法庭指控,檢察官竟到醫院「視察」偵訊戒護就醫的他。圖為他20日坐輪椅出庭應訊。(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遭爆在醫院「密審」戒護就醫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檢澄清是「視察」而非「偵查」,前檢察官、藍委吳宗憲26日質詢表示,檢察官去醫院視察「聞所未聞」;法務部次長徐錫祥雖承認「20年來確無檢察官到醫院視察」例子,但強調檢察官執行職務絕對遵守法律規定。

 京華城案,台北地院日前提訊在押的沈慶京,沈在庭訊爆料,他戒護就醫住院時,承辦檢察官林俊言到醫院密訊他;北檢12日晚間澄清當天檢察官到醫院是視察,並非訊問,亦應沈要求記錄其意見,全程錄音錄影,「相關內容均屬不實誤導,嚴重混淆視聽」。

 吳宗憲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指出,視察是針對該處所適不適合在押被告,是否會受到人格、人性上的侵害,「跟訊問、製作筆錄完全不一樣」。

 吳宗憲昨詢問徐錫祥,近5年、甚至近20年有多少檢察官去過醫院「視察」?吳宗憲更以自身約20年的檢察官職涯經歷,直言「從沒聽過」;徐錫祥則當場坦言,「這20年來,(檢察官到)醫院視察的部分確實沒有。」吳宗憲強調,目前可以確認,近20年來,只有林俊言這位檢察官為了沈慶京前往醫院「視察」。

 北檢表示,檢察官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前往醫院實施視察,當日檢察官有通知沈的3位律師共同在場,全程聽聞沈與檢察官之間的交談內容。視察結束前,沈要求檢察官記錄其對京華城案的意見,檢察官於3位律師均在場時,全程錄音錄影進行訊問,記錄沈的意見,之後由沈、3位律師詳閱筆錄簽名附卷,過程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