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7林偉信/台北報導

總統府維安共諜案 4人最重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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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總統府維安的憲指部211營士官被吸收成為共諜,收賄後洩密給中共情工人員。(本報資料照片)

 中共情工人員透過黃姓台籍民間人士,吸收負責總統府維安的憲指部211營士官賴重宇等人及資通電軍指揮部士兵陳文豪,4名軍人共收賄184萬元後,長期洩露總統府內部不能公開資料給中共。台北地院考量賴等4人坦承犯行,並已繳交全部犯罪所得,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各判處5年10月到7年不等徒刑,可上訴。

 負責總統府維安的憲指部211營,有天下第一營之稱,士官賴重宇、黎育爾、林裕凱及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士兵陳文豪,分別在2022年至2024年服役期間,以學長拉學弟轉介的方式相互介紹,各以26萬至66萬元不等的酬勞為對價,先後將211營內及電指部所屬單位資料外洩。

 賴等人將非屬機密、但為公務上應祕密的軍中內部資料,透過黃琮壹(通緝中)轉交或直接交付予中共情工人員,長達數月。

 北院考量賴等4人坦承不諱,相關證人證詞與物證、書證等證據資料相符,4人犯行明確;考量4人受國軍長期栽培,理應知悉效忠國家的重要性,且分別職司戍衛總統府內勤務及情報機構,均屬極具機敏及重要單位,卻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

 北院指出,賴等人翻拍期間長達數月,內容雖非屬《國家機密保護法》定義的機密,但也是總統府或電指部所屬單位內部不對外公開的公務上應祕密的資料,犯行屬背叛國家的舉止,危害國家安全。

 北院審酌4人坦承全部犯行的犯後態度,並已繳交全部犯罪所得,關於貪汙部分減輕其刑,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將賴重宇判刑7年,陳文豪判刑6年5月,黎育爾判刑6年8月,林裕凱判刑5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