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糖飲料、民生家電 免貨物稅

為增進國民健康,且有鑒於部分電器商品已屬民生必需品,課徵貨物稅不合時宜,立法院院會5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包括無糖飲料及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將免徵貨物稅。
現行條文規範,設廠機製飲料品合於國家標準的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純天然蔬菜汁者免稅;而立法院昨日院會三讀通過的《貨物稅條例》第8條修正條文新增「飲料品無添加糖者」免徵貨物稅。
此外,《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也三讀修正通過,包括彩色電視機(原課徵13%貨物稅)、錄影機(原課徵13%)、電唱機(原課徵10%)、錄音機(原課徵10%),由於已是家中必需品,且科技進步、產品日新月異,功能已趨向多媒體,造成電器類產品與電子資訊產品界定不易,常產生爭議,因此修法後也將免徵貨物稅。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表示,過去將民生家電當消費奢侈品,包括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等,但現已成為生活必備小家電,仍繼續課徵貨物稅,而同樣跟電視機功能相同的液晶顯示器,卻因列為3C產品而免稅,相當不公平,所以這次廢除不應課徵的稅務稅制之外,也要求財政部對音響組合、電烤箱在1年內進行繼續減免貨物稅的評估報告。
財政部統計,上半年4項電器包含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等貨物稅收僅約3400萬元,其中電視機1100萬元、錄音機1300萬元、錄影機900萬元及電唱機100萬元,已經較往年減少許多;飲料類貨物稅收上半年17億元,以無糖飲料市占率約4成計算,約6.8億元。
財政部表示,2024年4項電器類貢獻稅收約1.2億元,其中仍是電視機最多,大約6600萬元,錄音機3300萬元、錄影機1900萬元及電唱機100萬元;飲料類大約37.39億元,無糖飲料估算大約15億元。從2024年開始,電視機、錄影機等電器類都明顯降溫。